臺南競選旗幟廣告物規範好嚴格 僅「這2種」地方能設置

明年總統立委選舉,參選人爲了提高知名度,到處掛競選旗幟、看板。圖爲臺南市國民黨新營黨部周邊的總統參選人競選旗幟。(張毓翎攝)

選舉期間,處處可見競選布條、旗幟和看板等,不過在臺南市,依法除了公有設施、土地不能設置,私人領域也限制嚴格,只有競選辦事處及公告的競選專區能設置,最近市府環保局加強派員宣導和稽查,讓許多競選幕僚人員哀嚎連連。

針對競選旗幟廣告物,臺南規範嚴格,只有2種地方能設置,包含選委會登記立案的主辦事處左右二側各30公尺建築線內側範圍內、公告之117處競選專區,而且規範設置時間,總統副總統參選人今年12月16日至明年1月12日,立委參選人明年1月3日至1月12日。

市府環保局補充,上述設置地點,每單幅不得逾寬70公分、旗杆頂端至地面不得逾210公分,應以旗插或旗座固定於法定建築線內;此外,也不得以鐵絲、繩、帶捆綁或其他黏着劑固定在樹上、圍牆、交通號誌、燈杆、水銀燈及其他公共設施。

有立委參選人的基層幕僚認爲,現在網路無遠弗屆,若能好好善用,也可以達到宣傳效果,但許多傳統的鄉村地區,選民仍習慣看競選廣告牌,如果設置太少,還會被以爲是「不選了」,另對初次投入選舉的新人,想讓選民快速認識,最簡單的方式也是設置看板、海報。

市府環保局各區清潔隊近期加強稽查,如果發現違規設置的競選廣告物,將會依法執行取締,拆除違規旗幟布條並開罰。

有幕僚人員說,「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法規怎麼規定,就怎麼做,未來可能會多派人發放競選小物,或是讓參選人以站路口等方式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