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建案損鄰釀傾斜 害無家可回!北華街受災戶怒告建商

受災戶今天上午在市議員沈震東(右二)陪同下,前往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曹婷婷攝)

臺南市北區北華街大樓建案施工釀損鄰。(曹婷婷攝)

臺南北區北華街施工中的一處大樓建案,造成當地老屋受損嚴重,住戶不滿建商面對損鄰卻毫無作爲,4名受災戶2日上午10時在市議員沈震東陪同下,前往臺南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該建案起造、承造公司負責人及設計監造人等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及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

房子傾斜嚴重,原本期待建商善意回應的蔡姓受災戶說,早在2月間就發現房子有異狀,並號召其他住戶提出連署書請業主停止興建工程,後續有經過鑑定,確認房子有公共安全問題,直到4月11日已有4戶住家傾斜率逼近重建值1/40,且房屋毀損、漏水及管線不通,當天被迫撤離家園日起至今日。

她說,建商協商調解時,故意以老屋殘值來談和解,卻沒有誠意重建,在替受災戶承租房子時也不願承擔責任,沒有誠意,在維護工地周遭現況無作爲,造成水溝被其水泥與砂土堵塞,孳生孑孓,還推責是受災戶與巷弄私溝所致。

李姓住戶說,住家從2月就開始有傾斜現象,且大門打不開,要求建商支撐房屋,但對方告知無處可支撐,控訴建商對受災戶具體安置計劃無作爲,讓住戶苦不堪言。

今天包括184-1至184-4 號傾斜下陷受損嚴重住戶的4戶出面按鈴申告,並訴求主張建商全額負擔以現值、同坪數重建等相關費用,主張建商全額負擔損鄰搬遷開始到重建完成當日前的安置費以及主張與之前生活條件不同的額外不便費及精神賠償費。

沈震東說,建商與住戶好幾次調解說明會中均未釋出善意,無法讓居民安身立命,所以他陪同住戶按鈴申告,爭取他們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