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駕公務車肇逃 東山區長遭拔官
臺南市東山區區長呂煌男12日深夜駕駛公務車,撞上機車後逃逸,公務車左前車頭嚴重毀損。(寶智華攝)
臺南市東山區區長呂煌男12日深夜駕駛公務車,在東山區南314線撞上機車後逃逸,13日下午到案說明,並向市府自請處分。市長黃偉哲表示,他嚴令公務人員不得酒駕、肇逃,呂煌男已坦承肇逃,以身試法,市府將依法辦理並進行人事調整。
警方指出,車禍發生時間接近13日0時,被撞的機車倒地後車殼磨損,結構並無大礙,但19歲郭姓男騎士有腦震盪症狀,到醫院縫了幾針,所幸無生命危險。經調閱道路監視器並過濾經過事發地點的車輛,比對肇事車輛確認是呂煌男的公務車後,員警13日凌晨2時前往呂家找人,但呂尚未返家,直到清晨6時許才聯絡上呂,對方表示會盡速到案說明。
警方當下不排除呂煌男涉嫌酒駕才肇事逃逸的可能性,直到13日下午2時,呂由妻子與律師陪同,前往白河警分局東山分駐所說明案情,坦承是他開車,但當下不知道撞到機車。警方對呂煌男實施酒測,但酒測值爲0。全案偵訊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對此,黃偉哲強調,政府積極宣導「不可酒駕、不可肇逃」,對公務員更是嚴格要求、三令五申;他不知道呂煌男有沒有酒駕,但呂以身試法,除了得面對法律制裁,市府對其職務也會有所調整。
市府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呂煌男已向市府自請處分,市府將於下週一召開內部會議調查,在懲處出爐前將先調整呂煌男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