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貿易協議莫如RCEP急

(圖/新華社)

臺美簽署「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議,政府宣揚這是臺美關係重要里程碑,但該協議對臺灣效益如何,若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比較,發現純就對臺經貿效益而言,首先應該是RCEP、其次是CPTPP,最後纔是臺美貿易協議。

臺美貿易協議內容包括貿易便捷化、中小企業、反貪腐、服務業規章及良好法規,其中對業者有實質幫助的應是貿易便捷化,官方估計爲業者1年節省1億美元費用,但相對於臺美貿易額,去年出口750億美元,進口454億,總貿易額約1200億,實在是微不足道。

但就RCEP而言,會員包括東協10國及中(不含香港)、日、韓、澳、紐五國,合計15國,若自2018年開始統計,當年對RCEP國家出口是1970億美元,佔臺灣總出口3340億的59%,貿易總額則佔對全球貿易總額的58.1%,其後2019至2021,出口比分別是57.6%、57.3%、56.3%,逐年下降;而RCEP是2022年起逐步生效,直到今年3月菲律賓亦完成國內程序,全面生效,2022年出口比例又降爲55.4%,今年上半年更降爲53%,可見新南向政策效果不彰。

另就CPTPP而言,比照前述RCEP方式計算出口比例,想像中臺灣因爲不是會員,出口比例應該下降,但事實上2018至2022的出口比例分別是21.2%、21.6%、20.7%、21.3%、23.3%,今年上半年更高達24%,換言之,即使CPTPP會員國互相免稅,臺灣產品需繳關稅,但出口產品仍具競爭力,也就是說,加入CPTPP的急迫性反而不如加入RCEP。

以上分析3個協議,就經濟效益而言,優先的應該是RCEP,可是大陸是RCEP的會員,而新會員的加入需原有會員的共識決,大陸對這些會員,特別是東協會員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相對而言,臺美貿易協議後續還將談判的議題,包括勞動、環境、農業、數位貿易、標準、國營事業及非市場政策等,但不會包括國人期待的自由貿易協議,對臺灣企業競爭力幫助不大。而那些議題多是美方要求的,美方必然要求臺灣開放農產品市場,至於國營事業是臺灣遠多於美國,美方可以予取予求。

總之,臺美貿易協議只能行禮如儀,依美方要求,但求儘量減少對臺企傷害。另兩個協議其實都有賴兩岸關係改善,方有可能使臺企受益,這是臺灣經濟發展首要必需解決的課題,願官方聽得進去善意建言。(作者爲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