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肥咖協議 簽定了!

負責協調此案的行政院財經政委鄧振中表示,基於保護銀行機構及投資人,我國將趕在美方7月1日公告「已簽署、視同簽署」國家名單前夕,告知美方我國簽署臺美跨府協議(簡稱ITA)意願,將臺灣列爲「視同簽署國家」,如此肥咖條款7月1日生效後,我金融機構不會立即被課徵30%的資本利得重稅。

至於正式簽署臺美跨政府協議時間,應在今年底前由我駐美代表沈呂巡與美國AIT理事主席薄瑞光簽署。

一旦臺美簽署跨政府協議,鄧振中說,這項協議視同法律,將送國會審議,銀行機構不必擔心提供客戶帳戶資給美方牴觸我個資法。他指出,銀行洽詢客戶意願後,若客戶同意提供帳戶資料,銀行將直接把整批合作客戶資料送交美國稅務局。

倘若客戶不同意銀行提供帳戶資料,銀行必須透過政府指定的機關(即金管會),將客戶資料送交美國稅務單位。知情官員說,屆時銀行是將不合作客戶名單以總戶數及總額度方式送交美國稅務局,美方若就個別帳戶需提供進一步明細,銀行機構再就個別帳戶資料送交金管會,由金管會遞送美方。

鄧振中表示,臺美跨政府協議簽署目的爲了追稅,不論金管會或財政部,手中根本沒有客戶帳戶或稅務資料,客戶投資來源所得全在銀行手上,但銀行歸金管會督導,爲保障投資人及銀行權益,金管會最後也願「顧全大局」,擔任遞送資料給美方的主辦機關。

知情官員說,美方要的是銀行客戶帳戶資料,依銀行法48條規定,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放款或匯款等資料,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由此可見金管會替銀行遞送資料比較順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