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有何成果?

(圖/路透)

美國主導的《印太經濟架構》(IPEF)首次部長級會議9月舉行,美方敲定了4項合作目標,但印度拒絕簽署部分數位經濟、貿易協定,理由是爲了保護國內民族產業。印度向大國說不,不是第一次。

2019年協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時,印度中途退出,理由是保護國內市場避免中國大陸商品傾銷。兩次拒絕大國,印度的立場都很清楚,不管是RCEP還是IPEF,得先問問對印度有何好處?

當大國爲了佈局世界市場,倡議跨國經濟協定時,印度並非無條件地隨之起舞,但臺灣完全相反,面對IPEF,內容是什麼尚未釐清,臺灣就對於無法加入表示遺憾;後來美國提出「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政府拍手欣然同意,認爲美國彌補了臺灣的遺憾。

臺灣或許孤單太久,看別人成羣出遊就想跟,有人約就興高采烈赴會,不在乎約會是否安全。當IPEF宣佈時,美國官方訊息很清楚,也就是美國貿易代表戴琪強調的:「不觸及傳統FTA的關稅議題」,亦即各國利害關係最密切的題目,眼前美國不談,IPEF擺明了是美國針對其需要設定的議程。談到「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美國也有同樣的訊息,臺灣歷屆政府認爲最需要的FTA或是關稅議題,不是「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要談的題目,但政府欣然赴約。

既然要赴約就得有所斬獲,不能只是任憑對方上下其手,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月8日、9日在美國開會,有無具體成果?政府沒有說明。事前政府在11月3日發佈「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將於11月8、9日在美舉行會議」的新聞稿,短短4段,總共不到400字;事後政府發佈「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月8、9日會議在美國順利完成」新聞稿,共3段,426個字,談了什麼,只有2句話「會議成果非常正面及具建設性,對於『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後續進展非常有幫助。」

相較於馬政府時期與中國大陸的制度化協商,「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相對黑箱。例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連工作階層的會談,開會前後行政單位都要赴立院報告,ECFA的第2次協商,協商結論裡有具體要點:早期收穫、原產地規則、協議文本等項目都有說明,還宣佈大陸將不擴大出口農產品到臺灣,對比下,「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新聞稿空空洞洞。

「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從一開始就不透明,政府最正式的說明報告「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架構及內容」,羅列11大領域,這麼多項目,這份文件只有4頁。官方針對「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發佈的訊息,除了充滿興奮的情緒外,一直很空,以致官方新聞稿6月1日發佈啓動,8月18日又一次宣佈啓動;至於會議,11月的這次官員對媒體宣稱是首次談判會議,6月28日官方發的新聞稿裡,美東時間6月27日在華府的會議也是「首次」。重複地啓動,重複地「首次」,就是因爲沒有具體內容,只能在字眼做文章,以彰顯進度與重要性,這是官方新聞給臺灣人民的混亂訊息。如果連同政務委員鄧振中對媒體的發言也計入,「啓動」何止兩次。少男破處,人生只有一次,臺灣至少有三次,若每次都可以向性交易對象拿個紅包,每次都謊稱是第一次,堪稱划算,但臺灣到底拿到什麼實質效益?

8月時鄧振中說「今年年底會有些小範圍成果」,年底已近,請行政單位出面具體報告範圍與成果。(作者爲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