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洛斯片面調動員工上班地 勞動部籲:應提供慰問補償措施

位於中壢工業區的Lam Research科林集團臺灣子公司「泰洛斯」,日前片面宣佈物流員工改至大園報到,工會不滿公司片面搬遷調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今天也赴勞動部陳情。記者葉冠妤/攝影

位於中壢工業區的Lam Research科林集團臺灣子公司「泰洛斯」,日前宣佈全體物流員工自五月起改至大園倉庫報到,不接受就以曠職論處,工會不滿公司片面搬遷調動,已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今則赴勞動部陳情。勞動部呼籲泰洛斯,調動勞工工作地點,除不得違反勞基法調動規定外,也得考量調動對勞工家庭及身心壓力與負擔,並與勞工、工會協商提供適當慰問與補償措施。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莊周表示,泰洛斯物流部員工約120人,搬遷調動公告不但沒有事先和工會協商,也沒有跟物流同仁溝通,就片面決定物流部全體搬遷過去大園,公司提出的補償方案是每天115元,更誇張的是,每天115元的補助三年後就會取消,讓物流員工擔心三年後是否又會有另一波的外包或逼退,且在公司要求全體物流部同仁搬遷去大園同時,也要求中壢本廠負責生產線的同仁要學習物流業務,更造成大家恐慌。

林莊周說,大部分物流同仁都無法接受公司強制搬遷,甚至認爲公司是爲了逼員工自請離職,好節省資遣費,因此,工會要在此強調,不是所有員工都反對調動,而是希望公司提供員工合理選擇,就算要調動,也要有公平對等的補償,若真無法配合,也可以有相應的優離方案。

泰洛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的理事長張倫忠表示,資方沒溝通的情況下,就強制大家要從中壢搬遷去大園,以上下班尖峰時間來算,一趟大概要多花45分鐘的通勤時間,等於一天得多花1.5小時在交通上,很多同仁本身就住在中壢附近,現在卻被公司強制要求到大園上班,不去就記曠職,工會早就將意見和訴求正式發函給公司,但公司至今也都還沒有迴應。

張倫忠說,若公司願意提供中壢往返大園的交通車,同時把因調動多出來的通勤時間當作工作時間計算,同仁也會願意。針對不接受調動的同仁,也希望能比照科林研發集團2022年底在中國裁員時的方案,比法定資遣費再多給6個月薪資的優惠離職方案。

對此,勞動部迴應,僱主調動勞工至其他工作地點,除不得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調動規定外,事業單位得考量調動勞工對其家庭及身心上的壓力與負擔,與勞工或工會協商提供適當之慰問與補償措施。

勞動部也呼籲泰洛斯,員工是創造企業利潤的最大夥伴,勞資雙方爲利益共同體,工會所提訴求公司應換位思考聽取工會聲音,積極協商化異求同取得共識,避免爭議擴大。目前桃園市政府已受理工會調解申請,勞動部將請桃市府儘速安排調解,並從中協助勞資雙方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