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 李義祥交保遭罹難家屬推倒 法院門口下跪磕頭道歉
去年0402臺鐵太魯閣事故主嫌李義祥因羈押期滿,今晚間7時許,完成交保手續,在法院大門向罹難者家屬下跪磕頭道歉。(羅亦晽攝)
去年0402臺鐵太魯閣事故主嫌李義祥因羈押期滿,今晚間7時許,完成交保手續,在法院大門遭罹難者家屬推倒在地。(羅亦晽攝)
去年0402臺鐵太魯閣事故主嫌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事發後遭羈押已滿9個月,依法規定必須釋放,花蓮地院今開羈押庭,檢方當庭聲請對2名被告具保、施以電子監控,法官裁準,最後李以60萬元交保,華文好責付律師,2人均可回家過年。李晚間步出地院門口時,遭罹難者家屬推倒在地,十分狼狽,最後他也在門口向家屬下跪磕頭道歉,連說3聲對不起後,搭車返家。
去年4月臺鐵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後,李義祥、華文好隨即遭羈押,不過當時因開過3次審理庭,相關證人交互詰問完畢,花蓮地院在同年10月22日裁定李以60萬元交保、華責付,2人辦完相關程序後獲釋,檢方當時不服,提出抗告,經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地院裁定,2人短暫呼吸到自由空氣後,再度回籠。
由於李義祥、華文好因羈押期限將滿,花蓮地院今下午再次召開羈押庭;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李義祥、華文好審判中被羈押超過9個月(第一次3個月,再延長羈押3次各2個月),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期限已滿,法官依法只能釋放。
林俊廷說,爲避免被告2人逃亡,檢察官林於湄當庭向法院聲請對被告2人具保、限制出境,同時施以電子監控,以掌握被告2人具體行蹤。因此法官諭知李義祥具保60萬元、華文好責付律師,2人都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
李義祥今晚7時許,完成交保手續,步出法院大門時,有罹難者家屬哭着向他喊着「你可以回家過年,我卻再也過不了年」,另名家屬更是再也忍不住心中怒火,衝上前出拳,使出全力將他推倒在地,李當場跌坐在地,起身後嚇得退進法院裡。
罹難者家屬陳先生表示,4歲女兒及妻子因太魯閣翻車事故,在自己眼前慘死,支離破碎的畫面依然如實呈現眼前,「已經忍了9個月,現在才很冷靜地出拳推倒他。」
最後李義祥等家屬情緒緩和後,慢慢步出法院門口,並下跪向磕頭道歉,連說三聲對不起,才緩緩走向車子,但律師陳孟秀隻身擋着車門,要求他再度向家屬道歉,但李回「我已經對不起了」,並在警方協助下,搭車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