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留學生赴澳洲卻被無限期收容 家屬批外交部消極
留學生赴洲卻被關?臺權會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陳曼麗等人10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1987年出生的臺灣公民吳澤濬去年12月,因被澳洲警方認爲涉嫌一件恐嚇案件,而被羈押在警局及看守所一個月,付完保釋金之後,隨即又被移民局帶走,不但取消學生簽證,目前則關在耶誕島外國人收容所,澳洲方面卻從未通知臺灣政府及當事人家屬。
吳澤濬的母親於會中落淚表示,去年12月底就跟兒子失去聯絡,直到2018年1月透過社羣網站,才找到律師,得知兒子已被當地警察帶走,「很多事情我也不懂,想到兒子自己關在那麼恐怖的地方,我也不知道怎麼救他。如今我只能請政府救救我兒子。」吳澤濬的哥哥表示,找到吳律師後,家屬隨即聯繫外交部駐布里斯本辦事處。多次與辦事處溝通,所得到的迴應,不外乎去探視,不然就是以「不干涉司法案件」爲由,拒絕替家屬向澳洲移民局抗議或協商,十分消極。尤美女指出,我國過去的移民收容政策也是「無限期收容」,經過大法官釋字708、710號解釋及歷經兩公約的審查之後,才修法制定收容天數上限,並提供「提審」做爲司法救濟管道,這是比較符合人權保障的做法。但是,目前澳洲在現行制度上仍無收容天數的上限,也沒有相關的提審等救濟管道,但是澳洲其實有許多現行的替代收容方案。尤美女立委也要求外交部以及相關部會,應儘快向家屬及社會說明過去協助聯繫的情況,並且應該盡力協助爭取國人在國外能獲得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並協調出對國人更友善的替代收容方案。會中呼籲,「外國人收容所」是要將非法移民遣返的暫時收容環境,而非關押人犯的地方,如果澳洲政府並沒有打算將此人遣返,應儘速將吳澤濬從「外國人收容所」釋放,並應儘速開庭;而澳洲政府「無天數上限」的「外國人收容」違反比例原則,應制定收容天數上限,並提供司法救濟;聖誕島外國人收容所環境惡劣,澳洲政府應停止將任何人繼續關押在此,並尋求替代方案。
同時,臺權會認爲,澳洲政府逮捕我國人士,應於第一時間通報我國當地代表處,並通知當事人家屬;臺灣政府也應要求澳洲政府逮捕我國人士,應於第一時間通報我國當地代表處,並通知當事人家屬,並陪同家屬前往聖誕島探視當事人,確認其身心狀態及收容環境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至於吳澤濬涉及的案件爲何?律師吳家維低調錶示,他們尊重澳洲的司法獨立,針對刑案部分不予評論,且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不便多做透露。
▼留學生赴澳洲卻被關。(圖/臺權會提供)
針對此事,外交部表示,駐布里斯本辦事處去年12月底接獲吳君家屬電郵請求協助,第一時間就向委任律師瞭解案情,並派員前往布里斯本移民安置中心探視。隨後獲知吳澤濬將移送聖誕島移民拘留中心後,即刻向該中心確認,吳君可使用電話及網路等通訊方式自行對外聯繫且未被限制探視,應無受到不合理待遇。
外交部說,駐處已向澳方提出赴聖誕島移民拘留中心探視的申請,並建議吳君家屬透過委任律師,以出庭行政成本過高爲由,要求澳方將吳君移送布里斯本移民安置中心。而澳方第一時間充分告知當事人原因,並向當事人確認是否有與我駐處聯繫及翻譯的需求。我駐處經數度與吳君聯繫,確認澳方已於第一時間告知相關權益。然而,澳方並未轉達吳君想與我駐處聯繫的請求。外交部說,目前全案已進入澳洲司法程序,我駐外同仁將在尊重澳洲法律前提下,全力保障吳澤濬在羈押及受審過程中,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並於條件許可下派員探視,瞭解其狀況,確保其應有的基本權益,並即時提供相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