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中科二期擴廠免二階環評 環團控違法盼撤銷
國科會中科管理局擬開發89.75公頃的中科擴建二期,預估產值達5014億元、提供4500人就業機會,去年通過環評審查。(本報資料照片)
國科會中科管理局爲配合臺積電2奈米開發案,擬開發89.75公頃的中科擴建二期,並在去年通過環評審查,但環團質疑,該案大量用水耗電、造成大量廢棄物、高排碳,環境部竟依照已廢除的作業要點,允許該案通過環評,不進行二階環評,屬違法重大應予撤銷,去年提出行政救濟,今年11月13日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審理,環團因此強調,該案進行二階環評,臺積電應提出更負責任的評估與環境對策。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過去在臺中開發的科學園區已將當地供水用盡,水利署只能不斷興建水庫、水壩,爲科技廠尋找水源,加上氣候變遷影響,臺中后里水源供不應求,農民須數日供水一次「輪灌」,甚至不時可見土壤缺水龜裂,如今臺積電要新增每日9萬5565噸需水量,恐造成下游農民生存空間更加遭擠壓。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表示,臺積電新建的二奈米廠大量耗水耗電,將新增臺中日均用水量9.21%、日用電量38.87%、總溫室氣體排放量近10%,即便園區達成使用25%再生能源承諾,每年仍有近310萬公噸的排放量,佔我國年排放量超過1%,高用電量不僅影響臺中市以及我國淨零時程,更造成我國未來溫室氣體排放居高不下。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也指出,本次開發每年產生事業廢棄物逾74萬噸,超過臺北市2倍有餘、超過16個縣市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即使開發單位稱將在零廢中心再利用與最終處置,但根本不足因應,未來預計興建的廢棄物處理廠、污水處理廠則毫無規劃,竟順利通過、免進行第二階段環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強調,該開發案龐大用水、用電,大量排放溫室氣體、廢棄物與污水,對臺中地區造成重大影響,也影響全臺環境,依法應進行更慎重的第二階段環評,並提出更完整的環境對策,環境部竟採用2016年廢止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定稿或補正事項確認作業要點》,讓環評案件先通過環評,再書面確認,使「先通過環評,再修正定稿」的錯誤程序復辟。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認爲,環境部不應直接放棄評估環境承載力及保護人民健康的目標,也呼籲臺積電提出更負責任的評估與環境對策,若爲搶快而放棄合法完整的環境規畫,反而拖延開發時程、傷害企業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