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化國賠案 環團聲援彰縣府高喊求償無理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10日至臺中高分院前聲援彰化縣政府,拉布條、喊口號,盼二審撤銷臺化國賠。(張妍溱攝)

臺灣化學纖維公司彰化廠於11年前因涉嫌違法燒煤,彰化縣政府環保局於2016年停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臺化生產線停工後向彰化地院提出國賠,一審判決彰化縣府須給付臺化4.77億元,經上訴,臺中高分院10日開庭,彰化縣環保到場聲援,拉布條控訴臺化違法燒煤、無權請求國賠。

「故意違法,無權請求國賠」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到場,喊口號表示抗議一審判臺化國賠無理,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張淑芬表示,11年前臺化汽電共生廠違法燒煤,違法的燒煤許可證,是無權燒煤發電,2016年違法燒煤許可證,就無權燒煤,就不得直接展延,沒有侵害問題,就沒有國賠。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事顏淑女說,環保署2016年3月前是臺化環評監督機關,對臺話長期燒煤不合環評承諾生煤卻未盡監督之責,後來將環評監督權限移轉彰化縣環保局後,環保署卻指責彰化縣政府未善盡環評督導責任,爲了明哲保身,明顯甩鍋16年以來的懈怠輕忽,而去抹黑地方政府。請監察院監督糾舉環保署。

彰化縣醫療界聯盟理事長錢建文表示,臺化燃煤電廠所排放的各種空氣污染物包括細懸浮微粒,硫氧化物與重金屬,對附近居民的健康危害甚鉅,包括心血管疾病,腦中風,肺癌,與兒童的氣喘。地方政府依權責,爲了人民的健康停止燃煤許可證,是非常正確的決定。

醫師錢建文說,臺化燃煤電廠關閉之後的第二年,彰化的細懸浮微粒下降幅度與比例皆爲全國之冠,就是最好的證明。臺化廠長期以來將各種成本外部化,可以說是賺臺灣人的血汗與生命的錢,呼籲撤銷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