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紓困政策 資誠:臺商可善用

新冠肺炎迅速蔓延全球,許多東南亞國家已經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泰國內閣覈准防疫紓困,資誠(PwC)建議臺資企業若有在泰國佈局及居住在泰國的臺人,應掌握企業與個人優惠

在個人方面,泰國個人所得稅報繳期限延長5個月,截止日期由原先的3月底延至2020年8月31日,泰國政府也增加保險扣除額額度及對疫情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等。

在企業方面,非泰國公開發行公司2019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報繳日期延至2020年8月31日(原申報日爲2020年4月1日至8月30日),2020年度的半年度暫繳報繳日期則延至2020年9月30日(原申報日爲2020年7月1日至9月29日)。

此外,泰國企業於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泰國國內舉辦員工教育訓練研討會實際支付的費用,可加計扣除200%的費用,而相同期間購買新機器設備的實際支出,可加計扣除150%費用,但是經營機器設備出租及投資業務的企業不適用。

若符合太過特定條件中小企業,只要是於2020年特定期間所發生的利息支出可加計扣除150%利息費用,給付員工薪資則可加計扣除300%薪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