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實施「林智堅條款」 學者:這兩科系論文最危險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論文抄襲遭臺大撤銷碩士學位,並修改規章,要求論文需先經過原創性比對,遭外界稱「林智堅條款」。(圖/本報資料照)
近來許多政治人物陷入論文爭議,臺灣大學正式修改校內規章,要求碩博士學位論文都須經過原創性比對。學者指出,比對論文是輔助性質,讓指導教授負起責任更爲重要。
今年7月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陷入抄襲爭議,臺大校方迅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碩博士學位論文都須跑過原創性比對系統。昨天召開的教務會議更正式修正「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明文要求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註明比對相似度爲多少%,請指導教授檢視比對結果後簽章,才能辦離校手續。
擔任過多所大學校長的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今天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要求碩博士學位論文須跑過比對系統,在多數學校早行之有年。但系統只是輔助,學生還是要負最大責任,指導教授也有連帶責任,另外包括口試委員、甚至是學生所屬系所主管、爲畢業證書籤名的校長,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把關責任。
陳振貴指出,比對系統難免有侷限,例如「文獻探討」的部分,一定會引述很多別人的資料,放進系統跑出的相似度就會很高,重點是做好引注,適當地改寫,不能全篇照抄。
陳振貴也提到,文史哲、社會科學論文動輒寫100、200頁,裡面引述文獻當然會比較多,理工領域則較少,他曾見過教授升等論文只有12頁,但實驗是原創的,完全無從抄襲。因此不能單純以比對系統的百分比數字,判斷論文是否抄襲。
陳振貴表示,現在很多教授指導碩士生人數太多,難以仔細指導;許多學生也太過忙碌,沒有時間好好寫論文。近期政治人物論文頻出狀況,讓各校都忐忑不安,但只要師生保持平常心,規規矩矩寫論文,迴歸論文指導和寫作的正常狀況,就能爲自身名譽和學術品質做好把關。
一名臺大教授指出,論文比對系統有盲點,重點還是比對後要逐章逐字去看有無抄襲狀況。他以法律系的論文爲例,一定會引述許多法條,且法條往往是一字一句都不能改寫,很容易被系統判定與其他論文相似。
臺灣大學主任秘書王根樹表示,臺大要求論文須經系統比對,但沒有訂定全校統一的相似度百分比上限,而是保有彈性,讓各學院、研究所依照所屬領域的狀況調整,有的定20%、30%,也有學院要求在10%以下。
王根樹也提到,即便超過學院規定的百分比,只要指導教授看過,確認沒有抄襲並簽章負責,學校也會接受,「我們要求做比對,但也提供必要的彈性,考慮到每一篇論文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