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教授陳厚銘新書 倡議學術界社會責任
(管理學大師許士軍(右)爲臺灣大學國企系教授陳厚銘新書出版加持。圖/臺大提供)
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教授陳厚銘個人著作:《筆下企業管理:一個管理學者的社會責任》最新發表,藉此邀請管理學界重量級學者共同倡議「社會責任」,從傳統的爲經師爲人師,放眼社會、國家以及世界,參與公共事務的探討或實踐。
投身管理學界數十年的陳厚銘,認爲管理學者若想成爲具有影響力的知識分子,將所學傳承及貢獻於社會,在地入世研究,是不可或缺的首要任務。
陳厚銘表示,管理本質上是一種實務,以問題解決爲導向的實證科學,會隨着時代環境變遷而改變,經營者在這複雜而變動環境下采行決策,在執行層必需考量道德、社會現象、政治角力等因素。
「真正的知識分子,不僅是『專業學術型』學者,同時也應該是『社會實踐型』的學者」,陳厚銘說,學者需勇於運用己身的專業知識,以理性批判的態度,爲公共治理的諸多議題提供建言與解方。
管理學大師、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創院院長許士軍,亦提出「商管教育納入ESG」的想法,並說明其中的機會與挑戰。許士軍指出,商管教育的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會因時而變,因需而變,ESG其中的E,現在代表的是Ecology,強調生態的永續與均衡;S是指Society,社會是否和諧以及運作良好;G是指Governance,公司的治理或統理機制之建立及運行。
「把ESG引入企業,會帶來企業『經營典範轉移』」,許士軍表示,當企業承擔ESG時,在政治層次上,已由私有財產權基礎,轉變爲社會正當性基礎。而人類面臨各種絕滅危機時,企業界被認爲需肩負重大責任,這屬於倫理道德層次上的要求。
許士軍進一步指出,由於ESG範圍廣泛,應用情況複雜,甚難採一體適用的法律判定程序,因而採取選擇性的法律或達成國際協定來規範。在經濟層次上,ESG屬於「市場外部性」之行爲,但爲求其執行上之可行性,嘗試建立相關之市場機制,例如碳權和碳交易。至於實務運作上,企業會選擇與本身業務相關,且有能力執行承辦之項目來執行,如此才能同時兼顧公司財務績效與社會公益。
前臺大商研院教授陳定國則解釋企業「利潤責任」 與「社會責任」的區別,並舉例說明「慈善商」及「忠實商」,是最有社會責任的商人企業家,這兩類商家以「利己」、「利人」、「利社會」之「三利」爲經營企業之崇高目標,既能完成投資者之「利潤目標」,也同時完善社會國家期望的「社會目標」。而此「利己、利人、利社會」之「三利」理念,則有賴管理學者來當「種子」,以傳播並培育各界企業菁英善盡其「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