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要修法! 游泳池首次驗出水質髒直接開罰

臺北衛生局要修法!泳池首次驗出水質髒直接開罰。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游泳是夏天消暑一大方式,爲提供民衆衛生、舒適的消費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營業游泳池水質加強抽驗,但曾有業者抱怨不應該在第一次檢驗不符規定就直接開罰。對此,臺北市衛生局指出,將修訂「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首次不符規定即可開罰。

依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北市衛生局針對游泳池水質抽驗共有4個項目,分別爲酸鹼值、自由有效餘氯、總菌落數及大腸桿菌羣。另外,衛生局也對營業場所環境衛生進行稽查,包括場所指定專人爲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管理衛生事項中央空調冷卻水設備定期清洗消毒設置病媒防治措施廁所洗手設備等項目。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營業游泳池水質加強抽驗。(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陳少卿科長呼籲,業者平時應維持池水的清潔消毒,民衆入池前應先卸妝淋浴,將身體沖洗乾淨,如有開放性傷口傳染性疾病或皮膚病,要避免入池。離開泳池後也要將身體沖洗乾淨,以減少皮膚出現不適症狀

而條例新制最快在今年9月會完成修法程序預計底前公告上路,不合規定的業者將遭罰2千元至1萬元。如要了解臺北市衛生局每月定期公佈水質抽驗結果,詳情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