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房屋稅基不再折減 21萬家戶1年多繳近400元

臺北市政府預計調整分4年逐年調整稅基折減政策,從折減50%到不再折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囤房稅2.0)今年7月1日起上路,將單一自住房屋稅1.2%調降爲1%,臺北市政府預計調整分4年逐年調整稅基折減政策,從折減50%到不再折減,預估加稅受災戶約21.2萬戶、每戶每年平均增加395元房屋稅。

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表示,囤房稅2.0通過前,納稅人持有3戶住家以下都是以1.2%的稅率課徵房屋稅,無明文規定全國單一自住的稅率。考量臺北市的高價房屋,持有全國單一自住1戶2300萬元的房屋跟3戶2300萬元的房屋(財產價值共6900萬元)納稅能力並不相同,但卻適用相同稅率,造成不公平。

胡曉嵐說,爲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2020年北市府針對單一自住房提高稅基折減比率爲50%,相當於實質稅率0.6%,以補足當時法律規範之不足。

由於中央已修法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爲1%,補足法律規範之不足。胡曉嵐說,財政局研議從2025年至2028年間,逐年恢復稅基,實質稅率分別爲0.7%、0.8%、0.9%、1%,最後不再折減,每年每戶平均約增加房屋稅稅額395元、約21.2萬戶受影響、市庫平均每年增加8500萬稅收。

胡曉嵐表示,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不再折減措施,必須經過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決議並經市府公告後始能實施,稅基屬於地方權責,只要報中央備查即可,最快4月中開會、5月中公告,7月上路。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將逐年減少房屋稅基折減。圖/北市財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