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人最愛檢舉!「8個月46萬件」6都之冠 警:光開罰單就手軟

臺北市今年1至8月就有46萬8千件的檢舉類罰單。(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隨着科技普及民衆彼此檢舉交通違規事件也越來越頻繁,根據統計,今年6都從1月至8月累計數量超過150萬件;由於執法單位依法幾乎照單全收,除了促使許多民衆爲罰單上法院討公道,也讓警方增加了更多業務,甚至有員警無奈透露,「光開單手軟。」

據《聯合報》報導,在6都之中,檢舉類交通罰單最多的是臺北市,1月至8月累積了46萬8千件,最少的臺南市則有7萬多件,其餘5都的檢舉類罰單都來到10萬件以上,因此惹出不少民怨,也讓法官頭痛;在新北桃園行政法庭上,就有8成的民衆是不服氣違規罰單上法院。

對於罰單惹民怨一事,警方表示,民衆的檢舉沒有勸導的空間,除非檢舉內容有明顯的不當,否則一律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如果不開單反而有機會被控吃案。

警方認爲,在法令中,民衆檢舉違規只有舉發單位需要查證與回覆,檢舉人不用負責,這也是讓此類案件氾濫的最主要原因建議可以縮減民衆可檢舉項目或是修法解決,纔不會造成多方不滿,也讓大家都有喘息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