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61苗栗通霄區間測速恢復滿一個月 交通事故降2成

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區間測速2月16日恢復執法,到3月16日滿1個月,苗栗縣警察局統計交通事故下降2成。(苗栗縣警察局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臺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區間測速2月16日恢復執法,迄3月16日滿1個月,苗栗縣警察局統計交通事故下降2成,期間也無死亡事故,警方也估計減少因事故傷亡所衍生社會成本240萬元。

警察局表示,2月16日轄內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區間測速恢復執法至3月16日期間已屆滿月,期間統計取締超速違規案件計1497件。而恢復執法後測得違規超速最高時速達186公里,將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另,統計111年2月16日至3月16日,轄內臺61線交通事故發生7件,與去年同期相較發生交通事故9件降低2件,依據研究推估,減少社會成本付出達240萬元,顯見藉由區間測速科技執法速度管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表示,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目的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而不是以處罰爲目的,呼籲駕駛人能夠遵守行車速限、減速慢行,可避免違規遭罰、兼顧良好用路觀念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