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鑽自助結帳漏洞用4蔬果買到奶粉、鍋具組 判決出爐

桃園平鎮紀姓女子貪小便宜,去年4月間四度前往大潤發中壢店購物,利用無店員的自助結帳機,以更換商品條碼方式,陸續以3根15至17元不等紅蘿蔔價格,成功購入1罐672元奶粉、2包近300元白米,最後再以1顆19元芭樂價格,購得整套1780元鋼鍋組,遭桃檢依詐欺罪起訴,桃園地院審結,依4次以不正當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應執行罰金新臺幣2萬4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判決事實指出,53歲紀女特意捨棄離住處幾百公尺外的大潤發平鎮店,跑到離家至少6公里遠的大潤發中壢店,將高價位的商品條碼換貼低價位的條碼後,自行到自助結帳機結帳,將總價2738元的奶粉、胚芽糙米、鋼鍋組等商品,以不到百元的68元購得,淨賺2670元差額。

根據紀女的購物紀錄發現,她於去年4月2日上午8點12分,分別以17元臺灣紅蘿蔔購得1罐要價672元的安怡關鍵高鈣奶粉;同月9日上午8點29分,再以15元臺灣紅蘿蔔購得1包要價143元皇家谷堡胚芽糙米;同月22日上午8點17分,又拿17元臺灣紅蘿蔔換購1包143元皇家谷堡胚芽糙米;同月23日上午8點33分,以19元臺灣燕巢珍珠芭樂購得要價1780元ASD多層鋼鍋1組。

法官認爲,被告紀女將較低價格商品的條碼標籤,黏貼於高鈣奶粉、胚芽糙米及多層鋼鍋組等物品上,再置於自助結帳櫃檯的收費設備予以感應,導致自助結帳櫃檯的收費設備預先設定的判斷機制錯誤,讓店家誤認紀女已支付應有的對價,同意以顯不對等的價格出售,並交付相關商品給她,紀女顯然以不正當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所購商品無訛。

法官審酌,被告紀女不思憑己力賺取金錢,反恣意利用上開方式詐取商品,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尊重,念及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動機、前有竊盜前科,素行不佳,警詢時自陳高職畢業、職業爲服務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雖有意願與店家調解,但店家依慣例對於有多次犯行的紀姓女慣竊並無意願調解等情狀,分別量處適當之刑,並均諭知易服勞役。

桃園平鎮紀姓女子貪小便宜,以更換商品條碼方式,分別以不到20元價格的紅蘿蔔、芭樂買到數百甚至上千元的奶粉、胚芽米及鋼鍋組,桃園地院審結,依4次以不正當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應執行罰金新臺幣2萬4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示意圖。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