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拼三讀 薪資扣除額提高至20萬準備叩關

▲立法院長蘇嘉全。(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攸關稅改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17日協商有初步成果,將拚18日三讀通過標準扣除額機會從9萬提高到12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扣除額,由12萬8000元提高到20萬元。立法院長蘇嘉全將再度召集協商,若有結論,可望儘快三讀。

現行標準扣除額每人每年爲9萬元、薪資扣除額和身障扣除額則皆爲12.8萬元,財政部版本原設定將標準扣除額提高至1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障扣除額則增至各爲18萬元,財政部預估損會達到255億元。不過,朝野立委都認爲還能再上調。

不過,財政部報告也指出,修法後若將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從現行的17%調整到20%,營所稅稅收可增加654億。依照財政部日前公佈行政命令,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調高外資股東獲配股利盈餘的扣繳率1個百分點爲21%,將增加43億元的稅收。

稅改全案共37條文,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後已有初步共識,最後僅保留8條條文,包含營所稅、扣除額、股利稅率等,還待最後評估才能決定,因此18日上午將再度進行協商。

除了贊同上調標準扣除額等項目外,國民進團親民黨團也希望將幼兒學前扣除額由現行2.5萬元提高到12萬元,國民黨團還新增學貸扣除額,在畢業後5年,每人每年可有2.5萬元扣除額。

至於營所稅從17%調整到20%,時力團則堅持要調高至21%;國民黨團主張維持17%,規模較大型的中小企業才適用20%,協商後國民黨團同意可分3年、逐步提高至20%,財政部將再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