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鄰規則建商「球員兼裁判」?苗博雅稱5月就提醒過蔣萬安

北市議員苗博雅今指出,5月議會質詢「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有「建商球員兼裁判」問題,過了3個多月還沒改善,直呼還要有多少人無家可歸,公權力纔會醒來?圖/取自YouTube「苗博雅」

北市大直街94巷房屋日前發生傾斜下陷,社民黨北市議員苗博雅今指出,5月議會質詢「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有「建商球員兼裁判」問題,她批此規則形同虛設,讓建商有恃無恐,市長蔣萬安2個月不處理,7月大直鄰損民宅依法不予列管,9月房子倒了,直呼還要有多少人無家可歸,公權力纔會醒來?

副市長李四川今表示,該案經專業技師和他們的監造評估,龜裂部分是比較舊的,所以市府允許繼續施工。外界就建管處所提公文有相當多檢討,市政府一定會進一步看怎麼樣能夠介入,假設有損鄰部分,市府往後會檢討修改規則,讓第三方如技師公會介入做判斷,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苗博雅今在臉書說,早在今年5月信義區天坑案,她立即質詢蔣萬安,點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有「建商球員兼裁判」問題。很不幸地,過了3個多月,規則到現在還沒改善。

她指出,依照該規則,發生鄰損事件時,人民必須自行向北市都發局提出申請,接着「由建商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及「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如果建商判斷房子沒有受損,就可以繼續施工,如果建商判斷房屋受損與施工無關,都發局就不予列管。房屋受損的民衆,如果不服建商的認定,必須自費委託其他機構鑑定。

苗博雅認爲,北市規定讓建商球員兼裁判,管你窗戶打不開、門框歪了、牆壁裂了、地板斜了,只要建商說不是他的責任,就可以繼續施工,不需理會鄰房的訴求。因此,在發生問題的初期,建商可以輕易撇清責任,受損戶求助無門。直到發生天坑甚至地層沉陷、民宅塌陷的重大事故,財損人傷亡,官員再來表演震怒,有用嗎?

她說,自己5月質詢提出問題,到現在市府仍然未修改規定。大直民宅住戶的陳情,市府7月份宣告不予列管,而今不幸重大事故,大嘆遺憾。更批目前的鄰損爭議處理規則形同虛設,讓建商有恃無恐,這樣懶惰、偏袒建商的規則,市府必須立即檢討修正。

社民黨北市議員苗博雅今指出,5月議會質詢「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有「建商球員兼裁判」問題。圖/取自臉書「苗博雅 MiaoP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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