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損判定竟讓建商「球員兼裁判」!遊淑慧提1解方

遊淑慧指出,現行臺北市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讓建商「球員兼裁判」自行認定是否有鄰損,她也將提案修改相關規定。示意圖,圖爲基泰大直建案現場。(圖/本報系資料照)

基泰建設位於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的「基泰大直」建案,因疏失導致周邊地面坍塌,鄰宅嚴重受損,400多人無家可歸。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北市現行的「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是先由建方認定是否有鄰損,等於是「球員兼裁判」;遊也表示,將提案修改規定,增訂鄰損鑑定保證金制度,有爭議時就可以聘請第三方鑑定機構,避免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遊淑慧今(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去年修訂的「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中有5項流程,首先,建商施工前須委託公會做鄰房現況鑑定。其次,施工後周邊住戶若反映損鄰,可向建管處反映。第三,「市府在接到鄰損陳情後會先要求起造人、監造人做初步鑑定,做出初步安全認定書」。第四,「市府再依據初步安全認定書,再判斷是否停工,甚至決定要不要列管」。第五,受損疑義戶如有爭議,得自行負擔費用找第三方鑑定機構。

遊淑慧指出,她曾對第三、第四點提出質疑。提出鄰損爭議後,初步認定工作交由建方自己來認定,「這等於球員兼裁判」,基泰大直就是用這個機制,但住戶還來不及找自己找第三方機構鑑定,事故就發生了。

遊淑慧表示,雖然現行法規允許鄰損疑義住戶可以再自行負擔費用找第三方鑑定,但實務上常常卡關在這裡,老舊公寓的住戶根本沒有組織來號召這件事,費用的分擔也很難喬定,導致大家說不攏,最後卡關在這,只能相信建商的初步認定書。她曾處理過的陳情案,也是花了很大功夫,去說服住戶先集資出錢,最後鑑定結果出來,才讓損鄰案真正成立。

遊淑慧強調,「鑑定費用不應該成爲受損疑義戶的重擔」,因此她將提案修改現在的損鄰爭議處理原則,增訂「起造人在施工前必須事先繳交鄰損鑑定保證金」,如發生鄰損爭議時,市府就使用這筆起造人繳交的鑑定保證金,聘請專業第三方鑑定機構」,如果整個工程最後沒有鄰損事件,市府再退還起造人這筆保證金。遊表示,讓第三方技師公會介入判斷,避免引發球員兼裁判質疑,也不要讓受損疑義戶,承擔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