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毀軍用光纜等軍事設施犯罪時有發生,最高法:刑事懲處
最高法要求強化刑事司法職能,打擊損毀軍事設施的犯罪。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5個軍事設施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軍事設施安全關乎國家軍事能力和國防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最高法指出,近年來,損毀軍用光纜等軍事設施的犯罪時有發生,危及軍事安全,影響部隊執行軍事任務,應依法予以懲處。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一起破壞軍事通信案中,有人因貪圖私利剪斷軍用光纜,造成部隊通信中斷,人民法院運用刑事司法手段予以懲處。
案情顯示,徐某某系某信息技術公司巡線員,承擔光纜線路日常巡檢和維護工作。徐某某在巡線過程中,發現某光纜旁有軍用光纜標識,但爲貪私利,用隨身攜帶的金屬鉗剪斷光纜欲出售,導致部隊重要業務系統中斷兩個多小時,正在演習的三個部隊單位軍事通信中斷。徐某某的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萬餘元,涉案光纜損失9千餘元。徐某某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審理法院認爲,徐某某已經看到案涉光纜旁有軍用光纜標識,應認定爲明知該光纜爲軍用光纜。徐某某爲出售光纜牟利而剪斷軍用光纜,造成軍事通信中斷,其行爲構成破壞軍事通信罪,依法應予懲處。最終判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軍事通信是軍隊爲實施指揮而運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進行信息傳遞的方式,軍用光纜是重要的軍事通信設施。信息化時代,軍用光纜受到破壞,會對部隊軍事通信、軍事活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僅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嚴重影響部隊戰備訓練,危害國防利益和國家安全。”最高法在闡述案例典型意義時指出,本案對徐某某犯罪行爲依法予以懲處,展示了故意破壞軍事設施必擔責的鮮明態度,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打擊危害國防利益、損害軍隊戰鬥力犯罪的堅定決心和保障軍事通信安全的堅定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