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貪杯 隔夜醉酒駕攀升

酒駕處罰新制上路後,許多民衆以拒絕酒測逃避可能面對的刑責,圖爲員警傍晚執行酒測攔檢狀況。(本報資料照)

近來民衆已有酒後不開車的觀念,但交通部道安會3日表示,統計近5年每日上午6點到中午12點酒駕肇事案,從11.8%上升到14.6%,增2.8個百分點,凸顯大家輕忽「隔夜醉」的問題。歲末年終聚會多,當心酒精殘留,可能觸法

酒駕新制自2019年7月上路後,依警政署統計,去年7月至11月取締件數及移送法辦數都下降;取締酒駕件數由7月8546件,逐漸下降至11月6615件,降幅達22.6%,移送法辦件數從7月的4849件減少到4142件,降幅14.6%,但隔夜醉肇事仍屢屢聽聞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銘鴻表示,從統計發現,上午6時到中午12時,近5年來發生酒駕肇事事件,從11.8%上升到14.6%,有漸進成長趨勢。很多人晚上聚會不小心喝太多,或吃了薑母鴨等含有酒精的食物,翌日早上體內殘留酒精成分導致肇事,呼籲國人不要「隔夜醉」。

肝膽腸胃醫師郭東恩表示,喝酒不論酒精濃度高低,5至10分鐘就進入體內,需充足休息才能將酒精代謝完全,建議低濃度30%以下要休息12小時高濃度30%以上休息24小時。

郭東恩舉例,喝5瓶啤酒就算暴飲,等於喝一小瓶烈酒;喝入多少酒精濃度,則是以酒精濃度乘以CC數再乘以0.8;以一瓶330CC的啤酒去計算,等於喝下近13克的酒精,約得花一個半小時的時間才能代謝掉。喝酒不開車 請勿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