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力牛股,監管輪番警示!

見習記者 聞言

一夜之間,警示函、關注函,相繼襲來!

4月15日晚間,鴻博股份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鴻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簡稱《決定書》)。

隨即,深交所下發關注函稱,鴻博股份的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較原業績預告存在重大差異,並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涉嫌違反《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深交所後續將對鴻博股份及相關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記者注意到,鴻博股份2023年業績預告“變臉”,與其近年來開展的AI業務有關。此前,公司藉此成爲2023年A股的熱門“算力牛股”,但是其AI業務近期被審計機構質疑。

如今看來,鴻博股份頗有些“成也AI,敗也AI”的意味。

業績預告“變臉”被警示

《決定書》顯示,經查,鴻博股份於2024年1月11日披露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歸母淨利潤盈利3740萬元至5610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盈利2840萬元至4260萬元。

2024年2月27日,鴻博股份在股價異動公告稱:“經覈查,公司已披露的業績預告不存在應修正情況。 ”

2024年4月12日晚間,鴻博股份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顯示,預計2023年歸母淨利潤更正爲虧損5000萬元至5800萬元,扣非後淨利潤虧損6500萬元至7500萬元。

圖爲:鴻博股份修正2023年度業績預告

福建證監局認爲,鴻博股份的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 號,簡稱《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鴻博股份時任董事長倪輝、財務總監浦威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福建證監局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鴻博股份及倪輝、浦威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成敗均來自AI業務

鴻博股份業績預告“變臉”,主要與其AI業務有關。

2023年,鴻博股份全資子公司北京英博數科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英博數科”)與北京京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京能”)開展合作,涉及智算中心建設設備採購。

此前,鴻博股份在業績預告中表示,公司預計2023年扭虧爲盈、營業收入同比大幅增長,主要是自2022年起積極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開拓人工智能領域業務。

特別是在2023年,英博數科圍繞AGI全棧生態服務平臺的市場定位,把握行業先發優勢,實現從零到一的突破,取得了優異成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針對上述合作項目,鴻博股份已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首筆合同款。鴻博股份公告稱,公司已交付了部分設備,並取得階段性設備驗收確認單。

不過,鴻博股份的2023年審計機構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簡稱“上會所”)認爲,公司應在相關項目的所有設備交付,並完成最終部署後方可確認收入,相關收入在營業收入中予以扣除。

至此,鴻博股份此前寄予厚望的AI業務,反倒令其業績預告“變臉”。

鴻博股份此前主營彩票、安全印務和包裝等業務,因搭上AI風口且相關合作涉及英偉達,2023年成爲資本市場上的熱門“算力大黑馬”。

2023年8月22日,鴻博股份收盤價45.29元/股,創歷史新高。以前復權價計算,公司當日的收盤價相較2022年5月6日收盤價4.51元/股,漲幅855.49%。

截至2024年4月12日,鴻博股份收盤價爲22.13元/股,市值約110億元。在發佈上述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後,鴻博股份於2024年4月15日開盤一字跌停,總市值跌破100億元。

此前已收警示函

基於財務錯誤收到警示函,鴻博股份不是第一次。

2023年11月17日,福建證監局對鴻博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主要是鴻博股份存在三項問題:對外投資事項列報錯誤、將業務相關違約金錯誤計入營業收入、錯誤適用總額法確認印刷業務收入。

其中,鴻博股份將業務相關違約金錯誤計入營業收入。2021年9月至12月,鴻博股份子公司鴻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昊天科技”)與客戶簽訂了一批圖書印刷合同,其後因客戶原因部分印刷合同未能實施,按照原合同約定客戶需支付違約金。

2022年5月,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違約金金額110.88萬元。昊天科技錯誤將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的該違約金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導致鴻博股份虛增主營業務收入98.13萬元。

福建證監局認爲,鴻博股份的以上情況,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二條的規定,違反了《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福建證監局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決定對鴻博股份及時任董事長毛偉、總經理黎紅雷、財務總監浦威,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彼時,福建證監局要求,鴻博股份及上述人員應加強有關法律法規學習,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並在收到本決定書後30日內向福建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編輯:喬伊

審覈:陳思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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