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公司相關人員收到浙江監管局警示函

5月8日電,ST起步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饒聰美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及《關於對李有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違法違規行爲,包括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公司2020年4月8日披露的《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存在重大虛假內容等。浙江監管局決定對時任監事饒聰美、獨立董事李有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