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辯論4月23日登場!37名死囚指死刑違憲 4月8日登記旁聽

準總統賴清德上任前,憲法法庭決定在4月23日審理刑法死刑是否違憲案,今公告上午10點至下午4點30分行言詞辯論,中午休庭後,下午2點30分接續開庭。憲法法庭將核發旁聽證,其中民衆32席;視訊延伸法庭(1樓多媒體簡報室)核發民衆20席。

本次聲請案由37名待執行槍決的兇手聲請,他們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人包括殘殺愛慕者176刀的小開王鴻偉、性侵女友並勒死女友與女友母親的黃麟凱、殺害丈夫與婆婆與母親以詐領保險金的林於如等。

憲法法庭表示,民衆請領旁聽證者,自4月8日上午10點起至4月12日下午5點止,登入司法院報名系統(https://regie.judicial.gov.tw/frontend/)依網頁說明進行登記,額滿後截止登記;報名系統所獲取的序號僅表示取得核發旁聽證資格,取得資格的民衆仍需依現場排隊先後給予旁聽證序號,旁聽證序號第1至32號者,於憲法法庭內旁聽;第33至52號者,於1樓多媒體簡報室旁聽,不得重複報名。

報名時必須填載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職業及電子郵件,如報名資料與身分證明文件不符,不核發旁聽證。司法院定4月17日於司法院、憲法法庭網站公佈旁聽名單,請民衆自行上網查詢。

請領旁聽證者,服裝儀容須整齊,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的證件,於言詞辯論當日上午9點起至9點30分止,至臺北市博愛路127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1樓入口處,依序查驗身分證件後換髮旁聽證。

另外,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當日上午9點30分前未親自到場領取者,視同放棄,並於當日上午9點30分至9點45分止,由現場排隊候補的民衆依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爲止。旁聽證應全程佩戴,離庭時繳還;下午接續開庭時,仍須至報到處繳交證件領取上午核發的旁聽證,下午接續開庭時,旁聽席如有缺額,不再核發候補旁聽證。

死刑犯黃春棋聲請憲法法庭解釋死刑是否違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