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錢也要騙!公墓管理員詐268萬 判4年6月
判決指出,杜男自1989年擔任鶯歌鎮公所墓政業務承辦約僱人員,併兼任公墓管理員,民衆僅須向鎮公所申請靈骨塔位,並持繳款單到鶯歌農會繳6000到1萬6000元不等規費,領取骨罈及憑證後,便可由公墓管理員協助辦理進堂事宜。
杜男炒股失利,明知無收取規費權限,竟僞刻鶯歌農會職員印章,向喪家佯稱可代收取規費,並給家屬蓋有僞章的收據,2005年1月到2011年1月間詐取268萬餘元,經公所發現收據清單與塔位規費金額、數目兜不攏,方報請檢廉偵辦。
杜男利用職務之便詐取喪家財物,法官認爲,杜男坦承犯行,全數繳回犯罪所得,收款後妥善安排靈骨罈進塔,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減刑,但犯行次數衆多,也涉及僞造文書、詐欺取財,仍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