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撿到槍 飆罵乘客五字經 判罰5000元

司機飆罵乘客五字經,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小明(化名)在去年搭乘臺中公車時下車前按了兩次鈴都沒響,口頭告知司機他要下車卻遭該名司機飆罵五字經,憤而提告。司機否認罵人,辯稱是在罵電話那頭的「表哥」,法官勘驗車內影像認定犯行明確,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

小明去年10月搭乘臺中客運司機駕駛的901路公車,在行經北屯區「北屯崇德二路」公車站牌旁停靠時,欲下車按了2個不同的下車鈴都沒有響,因此跟司機反映要下車,下車後卻遭該名司機在車內大聲罵「五字經」,憤而提告。

小明表示告知司機他要下車,司機卻回「要下車,要先通知」,他解釋按了2個不同的下車鈴都沒有響,下車之前司機還有跟他說一段話,但是沒聽清楚,所以用臺語說「聽無」,下車後卻就聽到司機在車內大聲罵「五字經」。

該名公車司機否認罵人,辯稱是在罵電話那頭的「表哥」,但其只知表哥名字的念法,連最後一個字不確定,也沒有提供任何通勤紀錄,一、二審法官勘驗車內影像發現司機犯行明確,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