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一半遭弟弟友人爬牀性侵 姊帶「沾精衛生紙」復仇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趙姓男子2001年到朋友聚會,卻趁着大家外出買東西時溜進友人姊姊小美化名)的房間,並強行性侵得逞;小美不甘受辱,向弟弟哭訴後決定帶着趙男用過的衛生紙派出所報案。桃園地院法官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趙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小美指控,趙男是弟弟的朋友,她並不認識,2001年5月某日凌晨3點多家裡只剩下自己一人,「當時我正在睡覺,房門沒有鎖,他(趙男)就直接爬上我的牀,我感覺有人的時候就醒來了,也有掙扎,我告訴他不可以這樣對我,還用手打、用腳踢,但是他壓在我身上,我推不動,接着雙手就被壓制,我根本無法反擊。」

▲小美帶着沾有趙男精液的衛生紙到派出所報案。(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文當人無關)

由於趙男沒有戴保險套體外射精後拿起衛生紙擦一擦就走出房間,接着在客廳逗留幾分鐘後才離開。小美提到,「當時我很害怕就躲在房間,直到弟弟回來我才告訴他有人性侵我,之後就拿着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到派出所報案。」

對此,趙男反駁,他與小美曾經是男女朋友,當天確實有在對方家中,兩人也有獨處,但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爲,更何況是性侵。趙男的辯護律師也強調,小美在事發之後有跑到客廳與趙男說話,足足待了10多分鐘,顯然與一般遭性侵的受害者反應不同。

▲小美在房間裡睡覺,卻遭弟弟的友人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小美的弟弟證稱,趙男其實是朋友的朋友,兩人並不熟,只有見過幾次面,案發當時天都快亮了,他和朋友買完東西回家就看到姊姊在哭,「我問姊姊怎麼回事、趙男人在哪裡,她就一邊哭一邊說自己遭性侵,對方力氣很大她無法反抗。」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小美接受多次偵訊都能明確指出趙男的外貌特徵,包含有染髮、右胸有刺青等,證詞前後一致,且證物「衛生紙」經送驗確定沾有趙男的精液,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