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金遭扣押 勞動部:皆已歸還當事人

勞動部迴應民衆困金遭扣(張理國攝)

綠委周春米接獲陳情,有民衆紓困金遭銀行扣押,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表示,依紓困特別條例規定,相關補助不得扣押,勞動部已發文金融機構,3件個案錢都還給當事人了。

林明裕在行政院紓困記者會上表示,立委陳情政府紓困民衆及補貼金額,遭金融機構查扣,但按照防疫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所補助金額不得做爲抵押扣押標的,在勞工紓困申請表格上都有註記,可用匯款、也可用現金支票,勞動部瞭解後也有少數民衆的金融機構帳戶被查扣,已給金融機構正式公文,現在都解釦了,金額已還給當事人了。

他說,目前知道有3件個案,但都已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