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齡離婚」成趨勢!人生最後一哩路只想好好做自己

多項數據發現,臺灣的「熟齡離婚」數字呈現逐步攀升。 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四、五年級生走過戰後嬰兒潮的經濟起飛,現階段正面臨退休或準退休生活,不過,多項數據發現,該族羣的婚姻關係正悄悄出現變化。離婚總對數中,逾五十歲者佔兩成以上,婚齡超過廿年的離婚率近十年皆往上成長,特別是婚齡卅年以上的離婚率,成長速度最快。專家分析與女性經濟獨立、退休後婚姻關係變化、對第二人生想像不同等因素有關。

臺灣目前並沒有明確定義「熟齡離婚」,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說,她所認爲的熟齡離婚應該是婚齡超過十年以上,婚姻關係已經進入到老夫老妻並準備離婚,才稱爲熟齡離婚;臺灣現在掀起的退休後熟齡離婚,日本早在十多年前已經歷過。

婚齡逾30年,離婚快速成長。 製表/陳雨鑫

經濟獨立 擺脫妻與媳角色

二○○七年日本爲保障女性修改年金制度,夫妻離婚後,妻子可主張領取先生一半的厚生年金(類似臺灣老人年金),之後日本社會就出現大規模的「定年離婚」。賴芳玉表示,臺灣與日本雖有相似,如經濟議題,但她觀察,臺灣熟齡離婚更多是難以適應退休後的夫妻關係變化。

戰後嬰兒潮的女性,相對於已到八、九字頭年齡的女性,經濟相對獨立,進入婚姻時「男主外、女主內」是主流價值觀,女性一直照顧着男性、公婆、子女,當先生從職場退休,期待能在家中當大爺,她仍禁錮在「太太、媳婦」這個角色時,她也希望從太太、媳婦的角色退休,加上經濟相對獨立,更有機會可以尋找自我。

無話可說 爲了孩子在忍耐

第二種熟齡離婚的典型,就是退休後,夫妻二人已無話可說,過去的關係靠解決子女問題、共同對抗婆婆等維繫,當孩子離巢、公婆離世,二人的關係也跟着「回不去了」;第三種常是男性離開職場後,頓失長期追求的競爭關係,失去自我重心,加上不敢面對自我,在家中如果找不回競爭感就會外尋填補空虛,常影響自己後半生。

諮商心理師林萃芬則說,婚齡超過廿年以上的夫妻,二人在關係中都具有「陪伴」的功能,要捨棄婚姻帶來的陪伴功能,有部分是關係長期不好,只是爲了孩子在忍耐,等孩子長大也宣告關係告終,另一種則是男性退休後,成了「有錢又有閒」的男性,不願服老想追求青春,開始期待追求年輕女性,增加自我認同感。

林萃芬說,年紀超過八十歲選擇離婚的大多是女性,認爲服侍這個家一輩子,不希望死後還要與不喜歡的夫家葬在一起,離婚不只是對另外一半的不滿,也是對於夫家的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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