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未納入監管賬戶 培訓機構被警告

原標題:收費未納入監管賬戶 培訓機構被警告

北京日報訊(記者 張楠)海淀區一培訓學校120萬元總收費未納入監管賬戶,被責令限期改正,並受到警告的行政處罰。記者瞭解到,這是全市首例此類案件。

中央明文規定,要強化培訓收費監管,通過第三方託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在2023年度全市教育收費專項檢查中發現,海淀區先行者學科培訓學校涉嫌存在相關違法行爲。根據線索,海淀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2022年度招收學員的總收費73萬餘元和2023年度招收學員的總收費47萬餘元,均未納入教委指定的收費平臺和資金監管賬戶。

執法人員瞭解到,當事人因不熟悉資金監管平臺運行規則,導致部分學費未納入資金監管賬戶。最終做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表示,將對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實施全額監管。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