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法官蔡董被控陽明山強制猥褻女法官 5位法官聲請迴避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已停職)捲入去年MeToo風波,遭控16年前在陽明山強制猥褻女書記官,2021年底又以類似手法猥褻女法官,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士林地方法院至少有5名法官聲請回避,包含參與自律委員會、性平會或證人身分等,今法院開審查庭,僅傳被害人,被告蔡明宏預計1月22日出庭。

全案起源於,去年6月司法官論壇一篇「妳不孤單」爆料,爆料資深男法官「蔡董」,在2021年11月間開車載女法官上陽明山,到「中湖戰備道」旁,在車上涉性騷女法官不只一輪騷擾行爲。當月蔡董也發文「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也不能容忍藉MeToo熱潮惡意潑穢尊嚴,在此發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爲,我用我全部生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間偵結起訴,檢察官認定蔡姓法官對書記官、女法官涉犯強制猥褻罪嫌2罪,依法起訴,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們得知此案起訴,經1個月,已有5名法官主動聲請回避審理,法官包含曾經參與自律委員會、性平會或證人身分等。今士院開庭僅傳被害人到庭,被告部分則因辯護人時間,定於1月22日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2007年11月7日晚上6時許,蔡時任行政庭長,藉口士院將舉辦淨山活動,開車載女書記官上陽明山,開往車稀少的避車彎,涉嫌按摩順勢從背後環抱,隔衣摸胸、搶吻、掀開毛衣頭貼胸部吸吮,女書記官氣憤質問「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 蔡回答「早就不想做了」蔡涉把頭埋入女書記官雙腿,持續爲強制猥褻行爲,喃喃自語稱「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衣衫不整,嚇得開車門逃出,蔡男怒視下又上車,由蔡男開車送回家。

女法官部分則是,蔡涉嫌在去年11月15日邀約女法官到陽明山上土雞城用餐,用餐後以類似手法開車至避車彎稱「頭暈需要暫時休息」涉柔捏女法官後頸肩膀說「很拍謝」,又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詢問舊傷,女法官哀求蔡開車下山,畏縮車門邊,蔡涉掐捏大腿隔褲子摳碰私處得逞,女法官驚恐翹腿防護,並稱下午要評議,拜託蔡趕快載她回士林地院,蔡纔開車回法院。

法官蔡明宏遭控強制猥褻女書記官、女法官,今法院開庭。圖/翻攝士院30週年紀念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