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家地卻要繳租金?原民會價購臺糖土地還給族人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8日到花蓮壽豐鄉舉辦「價購臺糖土地座談會」,向族人報告將價購土地歸還族人的好消息。(羅亦晽攝)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右)8日到花蓮壽豐鄉舉辦「價購臺糖土地座談會」,會議開始前,特別到平和部落族人家中,瞭解其向臺糖承租土地的相關事宜。(羅亦晽攝)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右)8日到花蓮壽豐鄉舉辦「價購臺糖土地座談會」,會議開始前,特別到平和部落族人家中,瞭解其向臺糖承租土地的相關事宜。(羅亦晽攝)

花蓮縣內有許多原住民族人雖居住、使用祖先留下的土地,卻因時空背景關係,需定期繳交租金給臺糖公司,原住民族委員會加速政府歸還族人土地權益,編列5100萬元,向臺糖公司價購縣內22戶、面積約0.7公頃的土地,預計今年底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工作。

原民會8日到花蓮壽豐鄉舉辦「價購臺糖土地座談會」,主委夷將·拔路兒開會前先到平和部落現勘4筆要價購的土地,他說,這些家戶目前面臨的共同問題,都是家中長輩、祖先長期使用及居住的地方,卻得長年向臺糖公司承租土地,每個月都要繳租金,一年平均約2至3萬元。

不過釀成族人繳交租金的原因,主要與過去時空背景有關。夷將說,日據時代日本政府曾開放族人申請土地所有權,但有些人認爲自己長期居住在這裡應不需申請,加上要繳稅,所以沒有申請,因此這些土地最後都充公並轉移到製糖協會,國民政府來臺接管後即成臺糖公司土地。

原民會指出,由於臺糖公司爲民營機構,需以價購方式取得原屬於族人的土地,行政院去年7月同意辦理價購臺糖土地計劃後,編列9500萬元經費,預計將臺東、花蓮及屏東族人目前向臺糖公司租用且符合增畫編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規範的土地,畫編爲原住民保留地,總面積約1.44公頃,約50多戶族人。

其中,花蓮縣共有22戶,包含新城鄉、壽豐鄉、鳳林鎮及光復鄉,總面積約0.7公頃,價購經費爲5100萬元。

原民會表示,今年9月將會完成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同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工作,將土地還給族人,保障族人居住及土地權利。

73歲的平和部落頭目吳阿圳(Komod) 說,自出生以來就住在平和,過去長輩因對土地相關權益不瞭解,錯過登記時機,之後就開始定期繳交租金,感謝原民會編列預算價購臺糖土地,將族人過去生活的地還給族人,是大家期待已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