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善意解衝突 金檢應儘速偵結

金門地檢署與海巡隊2月15日將非法越界翻覆的大陸漁船吊上岸仔細勘驗,是否有撞擊痕跡。(民衆提供/於家麒金門傳真)

大陸漁船翻覆釀2死案,引發兩岸緊張氛圍,轄區金門地檢署一再強調「會盡速偵結」,但在兩岸協商宣告破局後,金門檢方更須加快調查腳步,儘速公佈事件真相,定紛止爭,避免兩岸惡意螺旋不斷上升,最後造成難以收拾的地步。

陸船翻覆事件從單純的海巡執法取締,演變成兩岸政治對立,金門地檢署雖第一時間即介入,但調查已20天,各界迄今仍霧裡看花,更有媒體報導金門檢方將朝過失致死罪方向究責海巡,一度引發軒然大波。

雖然金檢否認媒體報導內容,並稱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僅強調會盡速偵結。不過,檢方保守的說法,就連前高檢署檢察官張熙懷都看不下去,認爲金檢似乎沒有發動偵查作爲積極調查,已向監察院舉發金門地檢署「怠忽職守」。

事實上,金檢因金門的特殊地理環境,維護國安、保衛國土,一直是重要任務,因此法務部選派擔任的檢察長、主任檢察官,都是檢察界一時之選;如今偵辦此案,卻一再以「偵查不公開」推拖,實難令人信服。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陸船翻覆事件即屬國家安全矚目案件,檢方本就可適度公開說明,卻舍此不爲,徒惹猜疑。

另《法官法》第86條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爲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國人對檢察官有極高期待,本案已造成兩岸互不信任,只有擁有司法偵查權的地檢署能追出真相,以昭公信,如海巡單位所述,相關事證資料已交付檢方,金檢必須儘速查明並公佈結果,藉此釋出我方善意,化解兩岸可能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