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開臺四百年,不忘顏思齊(楊渡)
雲林縣北港鎮顏思齊紀念碑圓環意象燈組,訴說顏思齊開臺400年曆史。(張朝欣攝)
臺灣史研究者喜歡將1624年視爲臺灣命運的轉捩點。因爲這一年,顏思齊率領一幫海商集團來臺灣,在雲林、嘉義一帶開拓;隨後荷蘭被明朝海軍包圍,退出澎湖,轉到大員(現在臺南)。故宮曾辦過的展覽,即聲稱這一年是「臺灣的誕生」,然而事實果真如此?
事實上,荷蘭佔據澎湖是1622年7月,本來他們想攻佔的是澳門,被葡萄牙打敗,才退到澎湖。其目的,不是要開墾澎湖,而是想利用澎湖靠近福建的地形,作爲港口,和明朝貿易,當然,也想借機出去打劫馬尼拉的西班牙人。因爲西班牙人藉由馬尼拉,和福建月港(現在的廈門)進行貿易,大賺其錢。
西班牙爽賺的原因是他們殖民中南美洲,在那裡開採銀礦,而明朝是白銀當貨幣,所以中南美的銀子運到馬尼拉,而月港的福建商人則帶着絲綢和瓷器等,來馬尼拉交易,兩邊都獲得大利益。明朝學者周起元稱,月港是「天子之南庫」,而西班牙則稱這一條航線是「黃金航線」。
談起大航海時代,過去學者總認爲,是因歐洲航海技術的進步,地理大發現,因而促成了全球化的開端。此一時期也被稱爲「世界經濟體系」的初建階段。然而,若從經濟角度看,原本爲了找尋香料而航行到東方的歐洲國家,很快發現香料用量有限,不久即崩跌,因而真正能支撐起遠洋貿易的龐大開銷成本的,必須是有高經濟、高獲利價值的商品。於是絲綢、瓷器取代了香料,成爲主要商品。明朝被稱爲「白銀的墳墓」乃是因爲出口的絲綢和瓷器,讓全世界的白銀大量流入中國。
荷蘭來澎湖,當然是爲了搶絲綢瓷器的生意,所以要求明朝給予獨家貿易權。而1622年時,正是荷蘭與西班牙打獨立戰爭的時期,(附帶一句,荷西的獨立戰爭打了80年)所以搶生意也是在削弱西班牙的財政。然而明朝並不買帳。原因很簡單,明朝官員說:「荷西戰爭是你家的事,與我家貿易何干?我們平行交易,互不相涉。」結果荷蘭不甘願,出兵攻打明朝沿海,俘虜了商船、沿海居民,搶了貨物,還將人送去巴達維亞當奴隸賣。
明朝無法忍受,有意讓荷蘭退出澎湖,轉到大員做貿易。於是就有1623年荷蘭人到臺灣做生意的遭遇。他們到臺灣,才發現有另一個來自日本的福建海商李旦,他開船來收取去年訂的4000擔生絲。荷蘭人眼紅想買。但李旦告訴他,這是去年下的訂單,今年相約來交貨。所以你如果要,就今年下訂,明年取貨吧。
荷蘭沒辦法,只好乖乖下訂金。只是紀錄中,他們叫「貸款」。而李旦和顏思齊是合夥人,他們都是居住在日本平戶的福建海商。因此明朝高拱乾的《臺灣府志》記錄顏思齊是在天啓元年(1621年)來臺灣,就是非常有可能的。李旦在日本經商頗爲成功,取得了德川家康的御朱印狀,可以用日本船商的身份合法進行海上貿易。只有明朝還不許日本船進入,所以他們都相約來臺灣貿易。而且從1617年開始,已經進行了好幾年。
所以1624年,荷蘭到臺灣的時候,顏思齊已經在臺灣了。他有十幾條中式帆船,於是荷蘭就約他說,你願不願意,跟我們「去馬尼拉工作」,也就是去搶劫馬尼拉的西班牙人。他派出了鄭芝龍帶隊跟荷蘭合作,開啓了鄭芝龍的大海盜生涯。而鄭芝龍後來受招撫,成爲跨國大海商,恰恰是鄭成功反清復明的根基。甚至鄭成功趕走荷蘭人時,他的說法也是:「我只是要來取回父親的故土。」
從顏思齊到鄭芝龍、鄭成功父子,這是決定臺灣命運的關鍵,而顏思齊到臺灣,正是1621年,距離今年,正是四百年。
連橫在《臺灣通史》讚譽顏鄭二人是「手拓臺灣之壯士」,今年是顏鄭開臺四百0年,至今還不見有任何紀念的活動,實在是太對不起開臺的先祖先烈了。然而嘉義、雲林、臺南,這三個影響最深遠的縣市,能否有所作爲,爲臺灣先民這一段勇敢開創的歷史作一個見證呢?
(作者爲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