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模擬判決 相較真實版多半年
士林地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今下午宣判,國民法官比起真實由職業法官判處的7年徒刑多出半年刑度。(圖:李文正攝)
士林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9人,經過3日的審理,傳喚當時案件的精神鑑定醫師作證,10日下午3點作出判決,比起原來真實案例,經高院判決7年確定,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判決7年6月。
模擬法庭經由檢方挑選的案例,實際發生在2015年科技公司張姓工程師,因不堪工作負荷,遭主管解聘後心生怨懟,持柴刀連砍2刀,造成蔡姓主管肩膀有5公分深刀士林地院當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半,經高院合議庭囑託亞東醫院進行精神鑑定,認具有辨識違法能力,不予減刑,但雙方達成和解,改判7年確定。
士林地院選任6名正取以及4名備位,學歷分佈高職、專科、大學、碩士,職業則有待業中或從事資訊、會計、家管、捷運公司人員、總經理、副機長、行銷、教會人員等,年齡層介於20歲至70餘歲區間,10日近中午時分辯論終結,國民法官法庭在休息片刻後,隨即於12時30分開始評議,經過將近4小時評議,最後以絕對多數之票數,判決被告犯殺人未遂罪,並未以辨識能力降低予以減刑,判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6月。
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參加研討會表示,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已不是理論,也不是紙上談兵,而是即將自112年1月1日起,成爲每位國民的日常。研討會中,檢察官、辯護人及多位國民法官均提出具有參考價值之意見與心得,國民法官們均一致肯定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確可使司法更加透明,讓人民進入法院,更加了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