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九二共識」構建者的肺腑之言(邱進益)

「辜汪會談」。(右起)石齊平、辜振甫、邱進益、李慶平。(中時攝影組攝)

●無心栽柳柳成蔭──我涉入兩岸事物的源頭

兩岸關係自1987年11月2日臺灣開放老兵赴大陸探親後,始有大幅度的開展。當規畫探親之際,時約在1987年4月間,我正擔任外交部新聞文化司司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突奉時任副總統李登輝之命,就開放探親一事,草擬具體操作方案說帖。(以後始知蔣經國就開放探親一事,囑李負責督辦。

我因在外交部禮賓司司長任內於1984~85兩年,先後陪同李出國訪問3次,計時49天,相處融洽,頗獲李賞識與器重)。猶記得我的說帖要點有:(1)爲不與臺北所持之「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自相矛盾,故此次開放探親,以「人道主義」立場出發,較能自圓其說。(2)此事不宜由政府出面辦理,應由民間之「紅十字會」負責,以求名實相符。(3)即刻着手改組沉寂已久的紅十字會,以因應新情勢需要,建議由陳長文律師主其事(其後「紅會」改組,由徐亨出任理事長,陳長文爲秘書長)。(4)由於多數老兵無出國經驗,故宜在中轉機場一香港啓德機場,設置專人服務中心提供中轉服務(當時兩岸無直航,後由「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負責設置)。(5)開放探親之後,兩岸關係可能迅速轉變而衍生許多問題。中央政府宜有機構統籌處理因應(以後在行政院成立了「港澳地區工作會報」,由副院長施啓揚爲召集人)。上述幾點均被採納。這是我涉入兩岸事務的開端。

●成了李登輝兩岸政策的左右手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過世,副總統李登輝繼任總統。臺灣面臨鉅變,政局動盪,有所謂「主流」與「非主流」之爭。

經過一番角力,李登輝終於出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成爲臺灣實質上的領導人。於是,他開始展露拳腳,不僅全面掌控人事,進而更主導內外政策。尤其爲了對付「非主流派」指其心存「臺獨」的攻訐,他更要掌握大陸政策的主導權。但他亦不知如何着手,居然想到把我從遙遠的駐史瓦濟蘭大使任內調回臺北,出任他的左右手一總統府副秘書長一職(我1987年7月才上任,1988年10月即奉命遷調)。他當時交代的任務,即如何繼續開展兩岸關係及拓展臺灣的國際空間。我於1988年11月5日就任後,爲集思廣益,腦力激盪,建議成立核心的「六人小組」,研議諸事,爲其接納。「六人小組」成員爲宋楚瑜(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邱進益(總統府副秘書長)、施啓揚(行政院副院長)、馬英九(行政院研考會主任委員)、董世芳(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宋心濂(國家安全局局長)。經過多次集會商議,我們決定分橫縱兩個主軸開展兩岸關係。

橫的軸面,首先是釐定兩岸定位。其後即由李登輝宣佈自1991年5月1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廢止《臨時條款》,不再視大陸當局爲叛亂團體,而相互定位爲實質統治大陸與臺灣之「政治團體」。即「北京當局」與「臺北當局」,並提出「一國兩體」、「一國兩區」的論述,刻意規避主權,國家與政府等政治符號及內涵,以便兩岸在今後來往中,各有臺階可下,並相互探索最後解決途徑。其後由立法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兩岸人民在交往中的權利與義務。再其後,又在總統府內成立的「國家統一委員會」中,通過《國家統一綱領》,規畫統一的進程階段與目標。這是既顧法理,又顧事實的安排,讓兩岸關係由此而可順利展開。

縱的軸面。我們規畫了3個層次對大陸的工作架構,最上層爲「國家統一委員會」,由各政黨、民意機構、政府單位及各界代表性人物共30人組成,決定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中間層次爲大陸政策的決策與執行機構,即後來的「行政院大陸事務委員會」。由於「三不政策」仍存在;故凡有關大陸事務的交涉,則授權委託一個白手套的民間機構,即後來成立的「財團法人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由於國統會的成員均是各界有名望的代表人士,並不做具體方案研究,乃又成立與國統會平行的「研究委員會」,初期由12人組成,其成員爲丘宏達(美國馬利蘭大學國際法教授)、宋心濂(國家安全局局長)、沈君山(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邱進益(總統府副秘書長)、金耀基(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高希均(經濟學家)、高英茂(美國布朗大學教授)、曾永賢(國統會研究組組長及共黨問題專家)、馬英九(行政院研考會主委)、黃正華(農業專家)、鄭心雄(中國國民黨陸工會主任)、蕭天贊(法務部部長),並由我擔任研究委員會的召集人及國統會執行秘書(國統會不設秘書長)與國統會發言人。

最值得一提的是,1991年2月23日國統會第3次委員會中通過的《國家統一網領》就是由第一屆研究委員們奮力3個月餘,才研擬出一個具有畫時代意義的和平的國家統一方案。

由於橫縱兩個軸面的規畫與實施,對於以前雜亂無章的對陸工作,就可以整裝大步出發了。緊接着,1991年4月海基會秘書長陳長文率團訪問北京,當時大陸國臺辦常務副主任唐樹備即提出兩岸往來的所謂「五原則」其中重中之重的即是「一箇中國的原則」是兩岸往來的基石;至此,「一箇中國原則」的問題,就正式浮上臺面,臺灣方面亟待面對與解決。

●正面面對「一箇中國原則」的挑戰與迴應

大陸方面,長久以來對「一中原則」的定義,就是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如此一來,既扼殺了臺灣的國際空間,更使臺北政府失去其賴以執政的基礎與合法地位。面對兩岸即將展開的會談,茲事體大,故海基會層轉陸委會至國統會請示討論解決。國統會乃交研究委員會研議。我們多次集會,廣徵各界民意,做成「關於『一箇中國』的涵義」解釋文,提交國統會於1992年8月1日第八次委員會議中通過並正式公佈,作爲我們對「一中原則」的具體迴應,解釋文的具體文字,爲構成未來所謂「九二共識」的主要元素,故有重讀的必要,特錄之如下: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爲「一箇中國」即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爲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爲「一箇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爲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爲中國之一部分。

二、民國38年(公元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爲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爲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開展統一步伐;深盼大陸當局,亦能實事求是,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爲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箇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特別要說明的是,上述「臺灣固爲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爲中國之一部分。」是我在國統會研究委員會議中特別要求要加上去的,其意在凸顯兩岸各是中國的組成部分,是對等的,兩者合一,始爲完整的中國。此一提法,大陸方面並無任何反應,但8年之後(即公元2000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大陸對臺工作小組副組長錢其琛提出有關「一中原則」的新詮釋,即:「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大陸與臺灣同屬一箇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可分割」這一修正,去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一句,並將臺灣自「中國的一部分」變成爲與大陸同爲中國的一部分(即同屬一箇中國)。這是一個非常的明顯的改變,即並不排斥,臺灣方面有其統治的政府或者政治實體,只強調對臺灣的主權部分,而不涉其治權。自此兩岸關係自有許多操作空間,馬英九執政8年中的實踐,可得證明。

●兩岸達成「九二共識」的原始方案文字──出自我與馬英九之手

1992年10月28日到30日,兩岸兩會在香港舉行會談,討論文書查證等事務性問題,雙方各提出了五項表述「一箇中國原則」的方案,但互不接受。

於是,臺北方面率團的海基會法律處長許惠佑又轉向臺北請示,此時臺北方面的最高指揮中心一即涵蓋黨政高層領導的「大陸工作策畫小組」;立即緊急集會因應。在此必須補述:自從我們整個鋪陳對陸工作以來,就預知以後會有頻繁的決策要做,於是在我的建議下組成跨黨政的「大陸工作策畫小組」;其成員爲:召集人宋楚瑜(中國國民黨秘書長)、副召集人兩位;一是施啓揚(行政院副院長)、一是邱進益(總統府副秘書長),其他成員爲黃昆輝、馬英九、高孔廉、葉金鳳(即陸委會主委及3位副主委)、辜振甫(海基會董事長)、宋心濂(國家安全局長)、鄭心雄(中國國民黨陸工會主任兼秘書),凡攸關兩岸事務之重大政策。均先提交此一小組討論並決定後,依程序報呈總統(兼執政黨黨主席),與行政院長。當時我們在討論中又決定提出我方的第六、七、八3個案,並由我與馬英九兩人共同擬就具體文字,具體文字如下:

(第六案)鑑於中國暫時處於分裂之狀態,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由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爲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第七案)海峽兩岸文書查證問題,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

(第八案)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但對一箇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爲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此時,海協會代表團對此未作迴應並逕自返回大陸。直至11月16日海協會突以傳真函至致海基會,其內容之原文爲:「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以口頭方式各自表述一箇中國的原則及表述內容(按即我方所提修正版第八案,亦即上述,我與馬英九所草擬的文字)」,」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箇中國』的政治涵義」。由此構成了兩岸兩會對於「一箇中國」問題的共識。

此一傳真函,除了同意與接受我方所提的第八案外,最重要的附加重點是「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箇中國』的政治涵義」,這就是所謂的「求同存異,擱置爭議」,這纔是我認爲「九二共識」的真正精髓。

由於擱置爭議,始有1993年4月27~29日在新加坡舉行的「辜汪會談」。而我隨後則又匆匆奉命於1993年3月12日下放海基會出任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籌辦及陪同辜振甫董事長赴星會談。那次會談共正式簽訂了四項協議,爲兩岸領導人所肯定,各界並喻爲是一次歷史性的會談。就我而言,總算不辱使命,「辜汪會談」標誌着兩岸從此從「對抗」正式進入到「和解」的新時代。

●一位垂暮老人的幾句肺腑之言

作爲「九二共識」的構建者之一,如今見到「九二共識」被臺灣各方面凌遲到如此地步,真是痛心疾首。回望「九二共識」,我認爲至少它維持了兩岸30年的和平發展,倘能繼續堅持,相信兩岸必能共同攜手走向美好未來。

我長期關注兩岸和平發展與中國未來,如今雖已進入垂暮之年,但仍願對大陸方面的決策者提供幾句肺腑之言:

(1)武統乃中華民族的悲劇與浩劫,絕不可出此;

(2)在追求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統一不必要是必備的條件或構成元素;

(3)欲求心靈契合,必先爭取臺灣民心,當從速與臺灣各政黨建立溝通渠道,特別是──執政的民進黨(不管在朝在野,民進黨終究是解決兩岸統一問題,不可或缺的角色之一);

(4)過分強調結果論(如一國兩制的臺灣方案),而忽略過程論,是大陸對臺政策的最大敗筆;

(5)應積極思考如何加快步伐,促成兩岸整合與融合的具體政策,如先求終止敵對,建立軍事互信,建立共同市場,走歐盟路子,採兩德經驗;

(6)延續併發揚「馬習會」的精神大開大闔,接受「一國兩府」存在的現實,從此出發與臺灣平等協商、互助合作、徐圖統一。

(作者爲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