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 決議基礎乳價每公斤調漲2元

農委會說明,乳廠向酪農收購生乳之基礎乳價,系依據「畜牧法」第35條規定,由中央畜產會、乳廠、酪農及專家學者代表,組成「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作爲平臺,定期開會進行乳價評議,廠農雙方透過該平臺檢討基礎乳價的變動幅度,再決議是否需要調整乳價。

農委會強調,至於末端鮮乳零售價則依各乳廠產品、通路及行銷定位,由市場機制而定。

農委會指出,乳廠實際生乳收購價格系參考基礎乳價後,由廠農雙方以合約合意約定,雖然10年來因考量紐西蘭等國外低成本鮮乳進口競爭壓力,爲確保國產鮮乳的國際競爭力,基礎乳價維持平均每公斤26.1元,惟乳廠平均收購價格由100年每公斤27.4元逐年上升至每公斤34.6元,增加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