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鉅貪”市長拘留期“插喉”自殺,貪污20億,被捕時卡里只有3585元

深圳市長許宗衡曾公開表示,市長要做到清廉、愛民、勤政、關心百姓,解決民生問題,有獨立思考能力。

這一言論得到了廣泛認同,人們對他寄予了厚望。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許宗衡卻因涉嫌嚴重違紀而被調查。他被指責在貪污受賄方面有所涉及,在深圳的大型工程中投下了貪腐的陰影。

許宗衡的轉變讓人扼腕,他或許曾是一個清廉的市長,但最終卻走上了錯誤的道路。這一切的轉變從何處開始呢?讓我們一起來揭開這個謎題。

許宗衡出生在一個普通的鐵路工人家庭,家中排行老四,有三個姐姐和一個妹妹。他從小到中學時期一直是班上的佼佼者,學習努力,成績優異,被譽爲“三好學生”,展現出優秀的學習和領導才能。然而,由於時代背景,高考暫停,許宗衡的大學夢被打斷。

1972年,許宗衡被下放到衡南縣寶蓋鄉做知青,這段經歷對他的成長產生了深遠影響。在農場學習班上,他展示了自己的口才和領導才能,給當地人留下深刻印象。由於他的勤奮工作,1973年他加入了黨組織,1974年被保送到湖南省交通學校就讀,爲將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學校裡,許宗衡積極參與各項活動,擔任班長和學生會主席,展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畢業後,他進入衡陽汽修廠工作,展示了出色的技術能力。他的堅韌不拔和勤奮工作態度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最終獲得了進入衡陽市委組織部工作的機會。

在衡陽市委組織部,許宗衡展現出了非凡的領導才幹和工作能力,成功成爲了湖南省最年輕的副廳級領導,這也爲他贏得了衆多人的尊敬和褒揚。

然而,生活之路並非總是如意的。在某些時刻,許宗衡的職業生涯遭遇了挫折和阻礙。他在衡陽市晉升遇到了諸多難題和矛盾。或許因得罪了人、或者是競選常務副市長失利帶來的沮喪,亦或是由於經驗不足而無法勝任重任,需要更多歷練。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許宗衡最終做出了離開衡陽,前往深圳尋找新發展機遇的決定。

在深圳,許宗衡擔任市委組織部幹部培訓處處長,他不斷努力學習,提升自我。通過在深圳政壇摸爬滾打了十多年,許宗衡最終於2005年擔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成爲這座充滿活力的城市中的重要領導人物。

就任深圳市市長後,許宗衡表達了面對未來挑戰和壓力的勇氣和決心。他指出深圳在文化產業方面擁有市場、科技和創新三大優勢,希望進一步發展支柱產業,以加強深圳產業基礎的穩固性和可靠性。

在人口管理方面,深圳推出了名爲“1+5”的文件,具體措施可能包括人口流動、居住證政策、人才引進等方面,以因應人口管理的挑戰。

在交通整治方面,許宗衡強調需要從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着手,可能包括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加強交通管理和規範,以提高交通效率和減少交通擁堵。

在社會治安方面,他強調要抓住治安問題的根源,加強隊伍建設,並採取嚴厲打擊措施,以確保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此外,許宗衡還期望將“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打造成具有知名度和經濟效益的盛會,類似於廣交會,以擴大深圳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儘管許宗衡爲深圳乃至中國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但他的違法行爲同樣引起人們的憤怒。接下來,我們將繼續探討他是如何一步步陷入犯罪深淵的。隨着權力的增長,許宗衡受到的誘惑也日益增加。最初,他對開發商和企業老闆的示好置之不理,堅決捍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私慾左右。

時間的流逝揭示了人性的本質,就如水滴穿石,歲月見證了許宗衡的蛻變。商人送禮不斷,紅鈔在眼前飛舞,激起他內心的漣漪。他的道德堤壩最終在一夜崩潰,沉淪如黑夜吞噬最後一抹燭光。

潘多拉盒子一經打開,魔鬼難以收放。他不再滿足於接受賄款,開始主動索要,並對企業家、開發商提出更高要求。貪婪驅使他販賣官職,背叛手下官員,分贓船上。財富用以晉升,官權越大,收受賄款越多。

賄賂橫行,開發商利潤減少,爲牟利偷工減料,百姓居所裂縫遍佈,生活艱難。許宗衡貪婪目光投向地鐵建設,與開發商串通,使用劣質材料致災難爆發。

地鐵工程未竣工,因材料問題地鐵線坍塌,衆人被埋,引起百姓對政府質疑。呼聲迫使許宗衡下臺,但他狂妄不止,涉足各大工程,貪污數額高達20多億元。財富腐蝕,權色交易橫行,許宗衡沉湎於情婦趙某,濫用權勢,趙某則憑藉許宗衡掩護從事違法犯罪,甚至在其倒臺後與丈夫帶走大量財產。

隨着許宗衡的貪慾不斷膨脹,他排斥異己,導致失去了民衆的信任,也失去了手下的支持,於是一系列舉報信像雪花般飄落在紀委的辦公桌上。最終,許宗衡被迫下臺。

2009年6月,紀委宣佈對許宗衡涉嫌違法立案調查。2011年5月9日,法院對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長許宗衡的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裁定許宗衡犯有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終身剝奪政治權利,全部財產被沒收。

更爲荒謬的是,許宗衡爲了塑造自己廉潔的形象,在被捕時身無分文,僅有3585元現金。在被羈押期間,他不僅拒絕認罪,還曾試圖用筷子自殺。然而,自殺無濟於事,逃避也無法逃脫,他必須接受法律的審判,交代自己的罪行。

許宗衡事件提醒我們,領導者的責任不僅是爲人民謀福祉,還應以誠信和廉潔爲準則,做一個良好的楷模。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建立一個公平、公正且可持續的社會。

此外,這一事件也應激起我們對反腐鬥爭的更多關注和努力。我們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加大打擊腐敗的力度,並在全社會形成共識,共同努力創造廉潔、公正的社會環境。

最爲重要的是,我們不應因爲個別事件而質疑整個社會或其他領導者的價值和努力。我們應相信,大多數領導者都在爲人民福祉而努力,他們的正能量和奉獻精神是我們前行的動力。

通過這次教訓,我們應更加堅定地追求公正和誠信,同時鼓勵那些忠於人民、誠實可靠的領導者。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共同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繁榮的社會,讓公正和廉潔成爲我們共同的價值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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