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達慧私募業務違規被警示
中新經緯4月17日電 因私募業務違規,深圳市達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深圳達慧)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警示。
深圳證監局網站截圖
深圳證監局網站17日公佈的監管信息顯示,經查,深圳達慧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二是未填寫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評級結果,未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三是在管理的私募基金觸及平倉線、止損線或預警線時,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相關信息;四是未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資料。
上述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
同時,深圳證監局指出,李健系深圳達慧時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公司上述各項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深圳市達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公佈的信息顯示,深圳達慧成立於2016年,機構類型爲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業務類型包括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類FOF基金,管理規模區間爲0-5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