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谷拍戲釀2死 負責人緩刑

電視劇「初擁」前年3月在苗栗縣南莊鄉神仙谷拍攝,發生黃姓攝影師及王姓收音助理墜谷2死公安事件,苗栗地方法院最近依過失致死罪,判製作公司柯姓負責人、童姓現場負責人,均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製作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罰金1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攝影師、王姓助理在南莊鄉神仙谷七分醉瀑布上方岩石平臺進行戲劇拍攝及收音工作,因現場未設置防止墜落安全設備,也未讓黃、王使用安全帽、救生衣等防護器具,2人從高度約25公尺處的岩石平臺墜落深潭,傷重不治。

判決書指出,製作公司及柯姓負責人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於有危險性作業場所,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輕忽勞工作業安全。

童姓現場負責人負責指揮、統籌、監督管理戲劇現場拍攝等工作,未在有墜落危險處所設置防止溺水及墜落的必要安全設備,也未讓拍攝人員使用防護器具,同樣觸犯過失致死罪。

法官審酌童等人積極與家屬成立民事和解及調解,已盡力彌補被害人親屬所受損害及精神痛苦,分別量刑並宣告柯、童緩刑,並命童依和解分期賠償,若違反負擔情節重大,緩刑可能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