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柯文哲不辭黨主席 可能成再押理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日前起訴移審,獲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發回重裁,法官裁定柯加保爲7000萬元,並加戴電子腳鐐,他昨搭車離開臺北地院時向支持者揮手致意。記者餘承翰/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起訴移審,獲裁定三千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獲發回重裁,柯加保爲七千萬元;柯的家人、黨團立委多方籌錢,昨中午前再湊得不足的四千萬元保釋金,由柯妻陳佩琪主導辦保後,柯第二度獲釋。
臺北地院前天傳喚柯文哲,柯向法官表示必須辭去黨主席,否則黨務無法運作;審判長江俊彥說,他審案沒有政治考量,不過柯是否辭黨主席的確是是否羈押的考量,如果後來柯未如庭中所述,仍有可能成爲再羈押理由。
柯文哲昨下午在民衆黨立委黃國昌、陳佩琪、黨工陪同下離開法院留置室,步出法院時露出一抹笑容,沒發表談論;臺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將依法提出抗告」。
立委張啓楷說,保釋金是陳佩琪解約定存加上黨團人員羣策羣力而來,過去政治人物交保金最高五千萬元,法官對柯裁定七千萬元已創紀錄,柯爲了探視父親願意上腳鐐,同樣犯罪的臺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卻一毛錢都不用繳。
陳佩琪幫柯文哲在法院領取繳費單,隨即前往臺灣銀行分行繳納保金,返回法院辦理柯交保,柯由法院人員幫忙配戴電子腳鐐。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天深夜獲裁定四千萬元提高爲一億元保金,漏夜籌款,四人中最早完成辦保,沈離開法院坐着輪椅,拱手作揖未發一語。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先前交保時,激動大喊「我沒有貪污」,昨她穿着長牛仔褲遮住電子腳鐐離開法院,面帶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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