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只要30元 12月2日全臺開辦
民衆12月到全臺戶政事務所即可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28日宣佈,12月2日起,民衆只要攜帶手機等行動裝置,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付申辦費30元,就可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享受數位新生活。
以往自然人憑證須先有晶片卡才能註冊,劉世芳表示,爲更貼近民衆需求,12月2日起只要攜帶手機等行動裝置,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可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辦費從原本傳統晶片卡須付250元,降到只要30元。
劉世芳解釋,民衆申請完畢後,免隨身攜卡,即可直接享有隨時隨地e指搞定網路真實身分識別、數位簽章及加解密等數位生活服務。
劉世芳還強調,「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符合國際FIDO 2.0標準,無需攜帶晶片卡或讀卡機,直接運用行動裝置的生物辨識就可使用,已廣泛應用在報稅、臺灣電力、臺灣自來水、全民健康保險等系統。
另外,爲鼓勵民衆申辦,內政部也將在12月2日至31舉辦抽獎活動,活動期間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完成登入超過5次(含)以上,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行動自然人憑證與傳統晶片卡差異。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