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30萬元律師費  騙扁小子辯論終結哽咽:重新生活很幸福

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卻「灌水」詐騙30萬元。臺北地院今辯論終結,黃琪向法院表示:「現在很踏實,很幸福。」(圖賴佩璇攝)

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卻「灌水」詐騙30萬元。臺北地院今辯論終結,黃琪向法院表示:「現在很踏實,很幸福。」

2018年3月孫安佐在美國賓州被警方逮捕,警方搜出他擁有槍枝、子彈,孫安佐經美國法院審判,羈押200多天後遞解出境。

依檢方指控,黃琪主動打電話給孫鵬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Amanda」,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代爲介紹律師處理孫安佐國內的官司,孫鵬、狄鶯因兒子即將返臺,同意接受郭上維爲兒子的辯護人。

後來,郭上維先到香港與孫安佐碰面,在孫安佐返國警方逮捕前,協助孫安佐聲請刑事提審,不過,檢調自黃琪的另件詐騙案發現黃、郭關係密切,有關孫安佐的提審訴狀是由黃琪所代寫,再蓋郭的用印,追究黃、郭刑責。

檢方查出,孫鵬、狄鶯因孫安佐付了30萬8405元訴訟費,律師費是18萬8405元,還付了12萬元的英文文件翻譯費,檢方認爲,黃琪沒有律師資格卻辦理訴訟,涉嫌違反律師法、詐欺罪,郭上維將章證提供給黃琪用,也違反律師法。

黃琪、郭上維都否認犯罪。合議庭今上午進行言詞辯論,公訴檢察官認爲兩人違反律師法,且合作模式由來已久,再犯程度非常高又情節嚴重,請求法院判處中度之刑,也就是六個月以上。

郭上維做無罪答辯,而黃琪則請求一部分免訴,一部分無罪。黃琪最後向法官表示,這個案件最早期是劉貞君案,加上偵辦期間已經4、5年,這麼久了,答辯都在書狀說的,謝謝合議庭的時間。他突然哽咽,說:「要好好地從新重新生活並不容易,現在很踏實,很幸福,能夠過平靜的生活已足夠。」庭末,合議庭訂於4月18日上午9點29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