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離開法庭不發一語!北市議員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北檢:將依法抗告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疑似涉嫌收受賄賂,遭臺北地院裁定新臺幣200萬元交保,晚間陳重文步出臺北地檢署時未發一語,在家屬的接送下搭車離開。記者許正宏/攝影

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臺北地檢署今天聲押陳重文,臺北地方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陳重文離開法庭時不發一語。北檢表示,將依法提起抗告。

檢廉獲報,臺灣智慧光網承攬臺北市警察局CCTV監視錄影系統,原先的網路傳輸服務費預算爲新臺幣5.5億元,市警局後改以新合約費率換算,網路傳輸服務費降低爲4.6億元,臺智光李姓負責人擔心損失8600萬元,向陳重文尋求協助。

檢廉懷疑,陳重文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涉嫌圖利李姓負責人,隨後多次透過公開與書面質詢的方式,施壓市警局依原網路傳輸服務費的舊合約費率換算,雙方經多次協商,最後把預算調整爲5.2億餘元過關。此外,與陳重文有關的帳戶查出數百萬元金流。

臺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陳重文的議會辦公室、住居所、地方服務處,以及李男名下公司臺智光、臺通光電,約談陳重文、李男等9名被告、5名證人,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認爲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及證人交保或請回。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指出,陳重文坦承違反公司法資本不實罪犯行,但就以預先分配機關標案款項層轉得利等部分說法,與證人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陳男爲脫免或減輕罪責,有可能利用與證人的利害關係,與證人勾串,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

不過,北院考量陳男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經衡量後認本案尚無羈押必要,晚間裁定陳重文新臺幣200萬元交保。北檢表示將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