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羣網紅推飆股 金管會兩大角度抓不法!

金管會表示,將從兩大角度社羣媒體推薦飆股有無違法。(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社羣媒體推薦飆股無所不在,金管會要抓!金管會證期局今(13)日表示,若發現股票市場價量異常、散佈不實消息影響市場者將移送法辦,另外收錢提供投資建議、非法從事投顧業務的人,被抓到將依照現行法規處以5年以下刑責、最重5,000萬元罰金

現代網路社羣媒體興起,開始會有人透過羣組推薦飆股,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直言,這可能涉及透過網絡傳播不實消息,證交所、櫃買中心已倒入監理科技,可用AI提高查覈效能作業,若發現有人意圖透過網路影響股價,會依照相關法規辦理以維護投資人

至於非法從事投資顧問業務,蔡麗玲說明,按投信投顧法,直接或間接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提供投資或交易意見,就是從事投信業務,但未經覈准從事相關業務是有刑事責任的,依107條法規,被抓到將處以5年以下刑責、100萬到5,000萬元的罰金。

以上,蔡麗玲強調,不管哪種情形,現行皆有機制規範,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有股市監視制度分析是不是涉及炒作,若發現價量異常,交易異常的個股先列注意或處置,散佈不實消息影響甚至意圖影響股票市場者,有具體事證也會移送司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