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支持僧多粥少…精障待醫院 20多年「出不來」

立法院去年11月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明年底即將上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自立生活、社會融合是精神障礙者復元之路的關鍵,明年底即將上路的「精神衛生法」修正案,也賦予精神支持服務重任。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陳冠斌指出,社區支持服務面臨量能不夠,加上少子化、人口老化讓不少精障者面臨老老照顧困境,處境雪上加霜。

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分爲全日型的康復之家、日間型的復健中心等模式,由衛福部心健司主管,機構可向健保申請點數給付;心健司統計,全國合計有八十七家精神復健機構。陳冠斌說,目前社區照護機構以帶有醫療性質的康復之家爲主,因可獲得給付,機構常不願讓精障者離開,導致名額永遠處在額滿狀態。

陳冠斌表示,社區精神支持服務如會所、小作所、就業服務站等,能夠幫助病人迴歸社區,這也是近年衛福部社家署積極推動、身障權利公約(CRPD)要求的自立生活、社會融合精神,實務上卻面臨量能不夠的困境,就連資源最豐富的北市,只有十六處,即使是六都中的臺中也只有兩處,出了六都資源更匱乏。

精障者社區支持服務中,「會所」是國際認同的精神病人自立生活、重建社會連結的重要模式。爲增加會所模式在臺灣的密度,社家署兩年前在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劃下推動「協作模式服務據點計劃」,但至今全臺只有廿九處會所,服務一千五百位精神障礙病人,對照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十三萬精神病人僧多粥少。

陳冠斌表示,社區支持服務不足的現況下,不少精障者及家屬,只能要求醫院再讓患者留院,他曾遇過有位精障者入院廿多年,仍在醫院中「出不來」。平均每位精神病人住院天數達到兩百天以上,住院費用佔健保總額之冠。

資深社工師李宏文則表示,社區支持服務多由民間NGO提供,但社工薪資結構失衡,公職社工待遇很好、民間社工待遇差,自然導致精神支持服務被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