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政治體制改革成就綜述

(原標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政治體制改革成就綜述)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 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政治體制改革成就綜述

新華社記者羅沙、範思翔、齊琪

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政治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得到更好發揮。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論述,不斷髮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展現中國民主新氣象;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導,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制度。”

今年4月底的一天,36個國家的駐華使節和外交官來到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立法聯絡站,瞭解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繫點工作後,發出由衷感慨。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全局出發,持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

2014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週年大會上指出,在新的奮鬥征程上,必須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繼續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牢牢把國家和民族前途命運掌握在人民手中。

2021年10月,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京召開,這在黨的歷史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歷史上都是第一次。

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在習近平總書記指引下,人大工作開拓創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髮展完善,更加成熟定型——

把黨的領導貫穿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

精簡全國人代會法律案審議程序,優化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時間、程序和內容;

代表選舉更加風清氣正,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中一線工人、農民代表佔比達到16.69%;

……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

從與時俱進修改憲法到設立國家憲法日,從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到加強合憲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新時代憲法實施提升到新的高度,國家法治統一得到更好維護。

修改立法法,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更好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改進法律草案起草機制;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設立45個基層立法聯繫點……立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人大監督,是具有法定權威、代表人民的監督。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監督機制,豐富和探索監督形式,寓支持於監督之中,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首次聽取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首次聽取審議金融工作情況報告,首次聽取審議國家監委有關專項工作報告……聚焦“國之大者”、動真碰硬,健全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完善預算審查監督機制,改進執法檢查的組織方式和工作機制,實現監督領域全覆蓋。

人大代表,一頭連着黨和政府,一頭連着億萬羣衆。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羣衆的聯繫。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以制度之力加強常委會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羣衆的聯繫。

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代表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基本實現聯繫基層代表全覆蓋;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委員長、副委員長與代表面對面交流溝通……搭好“連心橋”,建好“民意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打開手機,隨時建言獻策、交流討論、提交提案……如今,全國政協委員移動履職平臺已成爲不少委員離不開的履職“助理”。

利用互聯網創新協商方式,打造指尖上的協商民主,是新時代協商民主創新發展的生動寫照。

商以求同,協以成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衆人的事情由衆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

新時代新徵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形成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系。協商民主形式日益豐富,民主渠道不斷拓寬,民主內涵更加深厚。

在繼承中發展、在守正中創新,人民政協展現新氣象新面貌——

2019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週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新時代人民政協工作的使命任務、總體要求、着力重點。

近年來,全國政協機構改革不斷深化,組建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界別增設“環境資源界”。兩次修改政協章程,適應新形勢、充實新內容、作出新規範,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從創設“雙週協商座談會”到創新開展網絡議政、遠程協商,從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到專題協商會,從界別協商會到專家協商會……更好發揮人民政協作爲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建言資政更加建之有方、言之有理、資之有效。

全國政協建立主席會議成員牽頭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的工作機制,建設具有政協特色的高水平參政議政人才庫,委員履職更加紮實、提案更接地氣……協商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不斷提升。

廣開言路、集思廣益,充分發揚民主精神,廣泛凝聚全社會共識——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健全各種制度化協商平臺”。

2020年8月,“十四五”規劃建議起草過程中,我們黨在五年規劃編制史上首次開展“網絡問計”。

2016年至2020年開展的脫貧攻堅民主監督,是各民主黨派中央首次對國家重大戰略決策進行專項監督。

黨中央召開或委託有關部門召開政黨協商會議,就重大問題同黨外人士真誠協商、聽取意見;民主黨派中央、無黨派人士深入考察調研、提出意見建議,許多轉化爲國家重大決策……政黨協商基本形成以相關法規爲保障、以中共中央文件爲主體、以配套機制爲輔助的制度體系,成效更加顯著。

2019年春節前夕,習近平總書記走進“小院議事廳”,明確指出:“‘居民的事居民議,居民的事居民定’,有利於增強社區居民的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提高社區治理和服務的精準化、精細化水平。”

民事民提、民事民議、民事民決、民事民辦、民事民評……有事好商量,是協商民主最生動的表現形式。

舉行城鄉社區裡的村(居)民議事會、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打造“小院議事廳”“協商議事室”“居民智囊團”等議事平臺……一項項改革創新舉措讓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黨和政府的政策和工作更順乎民意、合乎實際,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得更加徹底、執行得更加有力。

法治中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通過!”今年3月1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務院組織法。

施行40多年的國務院組織法首次修訂,對於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意義重大,是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生動縮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爲全面依法治國標定航向、規劃藍圖,開闢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新境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決定,對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決定,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

2020年11月,黨的歷史上首次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爲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科學指引下,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

2018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工作正式全面啓動,法治中國建設邁入系統協同推進新階段。

黨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依法治省(市、縣)委員會全面設立,各地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不斷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確保法治中國建設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制定出臺,構建起法治中國建設的“四樑八柱”,標誌着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格局基本形成。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從編纂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到修改環境保護法織密生態保護法網;從修訂公司法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到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保障改革開放重大舉措……

堅持立改廢釋纂並舉,國家立法節奏更快、質量更高。截至2024年4月底,我國現行有效法律302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

公平正義,民之所盼。

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戰線堅持正確改革方向,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闖難關,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

立案登記制改革推動“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司法責任制改革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一系列重大冤錯案件被依法糾正……司法改革環環相扣,公正高效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完備。

矯正“誰死傷誰有理”,破解訴訟“主客場”問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從羣衆急難愁盼問題改起,讓人們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法治之力,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制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釐清政府權力邊界,着力加強產權司法保護讓“有恆產者有恆心”,全面清理“奇葩證明”爲羣衆減負……在邁向高質量發展進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面實行,農村“法律明白人”覆蓋更加全面,“七五”普法順利完成,“八五”普法走深走實……沐法治之光,樹牢全民守法良好風尚。

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已從法律體系向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法治體系全面提升,同全面深化改革比翼雙飛,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邁上新的高度。

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必將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